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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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百日攻

坚”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和X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交办案件办理工作,确保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和提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力量解决我县生态环境问题。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交办案件办理为重点,通过细化做实整改方案,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动问题整改,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各项准备,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我县绿色转型全面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时间安排

X年8月20日至11月30日。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问题整改。

一是加快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县67个信访案件。对已办结的信访案件,要逐个进行复查复检,坚决防止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拖延整改,避免已经办结的信

访案件出现反复;对未办结的信访案件,要明确办结时限、整改措施和具体责任人,确保10月底前全部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的办理。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各责任主体要认真进行验收,经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县党政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市整改办进行销号备案。

二是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从现在起至10月份,是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攻坚期、工程建设黄金期。要采取有效措施,攻坚克难,着力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对9个立整立改问题,要进行全面复查,查漏补缺,进一步细化实化整改措施,巩固整改成果,确保立整立改任务中的整改措施和内容得到全面落实;对7个短期整改问题,要倒排工期,逐项任务逐个措施对标对表。对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设施改造、破坏森林和湿地、秸秆焚烧管理、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危化品生产企业改造搬迁、自然保护区管理、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等问题的整改,要集中攻坚,全力推进,确保8月底前达到整改销号标准;对6个长期整改问题,在百日攻坚期间要有实质性进展,针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违规注册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注销取缔、毁林种参、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治理、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等问题整改,要挂图作战,落实责任,做到整改措施实、效果实,确保在攻坚期间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认真落实东北督察中心反馈问题整改。要高度关注东北督察中心调研时提出的环境问题,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将修正药业集团X 制药有限公司、X 工业集中区等企业和单位现存环境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四是全力做好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截止8月15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县51个信访案件,目前已全部完成初核终报。要迅速建立问题台账,制定目标、措施、责任、时限“四个清单”,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已完成办结和整改的信访案件,要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五是立即启动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省环保督察先期交办6个问题,已完成初步核实;督察反馈时还将交办一些重点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启动问题整改,落实包保领导、责任到人,一个问题制定一个整改方案,实行专案专办,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确保11月底前所有交办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二)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X省67个问题,我县认领22个问题。按照省环保督察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省整改方案67个问题和市整改方案23个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类似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一并列入整改,对每个问题都要制定整改方案。要围绕省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和问题线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全领域全方位摸排,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市整改办已下发“中央环保督察向X省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清单,各乡镇、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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