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标准化工地创建方案13篇【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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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地创建方案13篇

标准化工地创建方案 第1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xx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切实加强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促进当前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指挥部关于印发《云南大丽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大丽指发〔20xx〕110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结合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规章制度,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力推动大丽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标准化进程。

二、工作目标

“平安工地”建设“围绕一个目标、健全两个机制、提高三个能力”,即: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这一目标,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逐步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地对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使安全监管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努力创建“零伤亡”工程,全面提升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期两年,从20xx年开始,至20xx年结束,第一年为活动创建年,第二年为达标示范年,活动由项目部牵头组织,凡属于项目部下辖的作业队伍,均应参加“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现场工程师按实际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岗位职责;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设备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

(二)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本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查;
报监理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专职安全员必须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
必须按照批复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三)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建立农民工动态管理台帐,对进场农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要严格执行相关农民工用工制度和规定,签订安全用工合同,切实处理好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制定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按照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定,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应对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复查。

(五)施工场地、施工驻地及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

施工总体布置必须符合施工安全需要,临时便道和施工便桥的设置、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系统和预制场的布置等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炸药仓库必须经公安部门验收才能投入使用;
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
严禁违规人工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报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严禁隧道无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各类高空作业、跨线桥施工作业区域、作业的临边防护、防坠落设施、上下通道、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要按规程和有关规定设置,隧道的掘进、支护、衬砌、通风等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

明确1%的安全生产经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足额支付;
安全领导小组要严格对单位的安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安全生产经费必须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安全生产专项支出。

五、组织机构

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和指导项目部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开展。

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肖利勇 项目经理

副组长:葛宇同 项目支部书记

周洪军 项目总工

王建龙 项目副经理

莫思胜 项目副经理

王珍金 项目副经理

成 员:谢大彬 陈运生 马 伟 白彦芳 许嘉坤 王因峰

施文杰 雷小波

领导小组下设“平安工地”办公室在安全保卫科

联系电话:0872-2461009

六、活动步骤

(一)第一年:创建示范年

根据指挥部印发《 云南大丽高速建设指挥部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7月底前,项目部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到所有下辖的作业队伍。

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项目部来确定“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示范工地。一旦确定分管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在落实和执行上狠下功夫,切实达到示范工地的要求。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对制度和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地平安。项目部将定期不定期对其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二)第二年:达标推广年

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项目部将先期对本项目各个施工点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现场工程师应立即整改,以期达到业主一次性达标验收。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期间,不断规范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指导工作,巩固活动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是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新一轮大发展、大建设的形势下,为促进全行业安全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在交通建设领域贯彻今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和措施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交通建筑行业安全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夯实基础提高建设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项目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工地”的一项政治任务,增强创建“平安工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

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活动内容,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四个结合”,逐步推进创建工作。一是要把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这一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不断强化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格局,全面增强项目部管理能力,确保安全生产不出现重特大事故;
二是要把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结合起来,把法规制度和安全技术标准具体化、形象化、实用化,并结合工程技术和施工环境特点不断加以创新和细化,推动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向施工工地的转化落实,将项目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
三是要把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是要把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召开推进会、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和形式,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好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动员和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项目部扎实有效地开展。

(四)加强考核,确保质量

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创建“平安工地”作出积极贡献。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把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查、明查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边检查边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扎扎实实提高创建水平。

标准化工地创建方案 第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公路水运“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我办结合316国道襄阳城区段改建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国、省厅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层、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为交通运输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
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 “零伤亡”示范性工程,推进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活动范围及时间

以207国道襄阳城区段改建工程二、三、四施工合同段单位开展,总监办全程参与;
公路水运“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时间于20xx年8月到工程结束。

四、实施步骤

1.总监办重点抓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施工单位应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各作业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特种人员等)、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工程部、机材部、试验室、施工班组、仓库、预制厂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设备验收登记制度等危险施工场所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总监办将对施工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总监办也将根据施工特点和项目办总监办的要求,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方位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针对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施工,桩基础、水中基础,桥梁工程中的现浇箱梁和预制箱梁及安装、柱等构件施工等,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龙门吊的架设与拆除,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报建设单位备案。驻地办会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加大安全检查、督促力度,确保工地无安全事故。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项目部要建立劳动用工动态管理台帐,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持有相关证件,否则不得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从事垂直运输机械、起重设备安装、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施工的人员,应当持有特种设备操作上岗证书,否则不得上岗。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向一线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总监办将对项目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项目部应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确定详细的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并及时复查。项目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特别是对现浇箱梁、墩柱等高空作业安全设施,储油罐安全管理、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方面,要重点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总监办将会采取多种检查形式,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总监办将下发指令性文件要求项目部立即予以整改;
对于问题严重者,总监办应书面要求项目部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5)检查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总监办将加强对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项目部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并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应特别注意各类高空作业施工,现浇箱梁、跨线桥的桩基、墩柱施工作业的临边防护,以及地质报告和监控量测,临时便道硬化安全设置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场和预制场的布置、选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各种防坠落设施、消防、避雷设施等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

(6)检查安全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总监办每月重点审核安全费用的使用计划,检查安全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并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环境的改善和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

(7)应急体系的建立与预案演练情况

项目部应根据编制的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体系,确保各部门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响应;
同时项目部应根据编制的应急预案做好预案的演练计划,及时进行各项预案的演练工作;
总监办将督促、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

2.四阶段实施:

(1)20xx年8月份组织动员阶段

驻地办将按照项目办转发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监办下发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围绕“平安工地”活动主题,督促项目部开展“平安工地”活动的宣传教育及动员工作,周密部署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2)20xx年8-9月份全面创建阶段

在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同时,注意三个合同段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总结,结合工程实际特点和好的经验做法,在整个标段全面推广,全面实施,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落实到实处,必要时,组织人员到兄弟标段参观学习,取长补短,全面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

(3)20xx年9-10月份督查总结阶段

三个合同段应对“平安工地”创建期间活动经验进行汇总,制定实施标准;
总监办将组织两标段进行互查共同总结共同提高。

(4)20xx年11-12月份整改提高阶段

总监办对三个合同段在“平安工地”创建期间活动经验和实施过程及时进行汇总上报重点办;
在指挥部的领导下通过学习、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找出活动过程中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完善,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在“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推广年中,我办将按照上级制定下发的标准对两个合同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对不符合标准的我办将下发指令性文件督促其停工整改。同时我办也将进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期间的总结,学习好的做法来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项目部要以开展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完善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是要认真学习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艰巨性和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性;
二是目前我省正处于交通大建设大发展时期,同时又处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矛盾凸显、隐患增多、事故易发的特殊时期,项目部要正确分析形势,始终抓住安全生产不放松,坚持不懈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周密部署,强力推进。

项目部要加强宣传,强化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活动目标,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开展落实好各阶段工作。一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大力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领导,在总体目标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夯实责任;
三要切实做好“五个结合”,即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及安全生产要求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
四要调动各部门参与的积极性,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三)强化考核,确保成效。

项目部不能走形式,搞过场,一定要以活动为载体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到位,见到实效。一是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总监办将对项目部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直至合格;
二是项目部要通过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创建 “零伤亡”工程,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是通过活动将行之有效的经验转化为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

标准化工地创建方案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化施工水平,减少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在施工阶段性过程质量管控中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规程要求实施质量管控,且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定条件,重点反映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施工过程控制情况,能对本地区质量标准化施工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且行文公布的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以下简称“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工程施工全过程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规程要求实施质量管控,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评定条件,能对本地区质量标准化施工起到典型示范作用,且施工全过程历次均获得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且行文公布的工程项目。

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和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分省、市州两级评定,分别由省、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文公布。

第四条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和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的评选采取建筑施工企业创建申报、专家考评、动态核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质安监总站”)负责对市州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考评工作的检查指导和对其考评与推荐的工程项目评选情况进行动态核查监管。

省质安监总站负责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的考评组织管理工作。市州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市州及所辖县市区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的考评组织管理和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考评初审工作。

第六条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辖区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工作的监督管理,并设立畅通的创建工作投诉受理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凡未获得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建筑工程项目,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得推荐其参评省级及以上的工程质量奖。

第二章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申报

第七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

一、申报程序及条件

本省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其相关信息已按要求及时录入一体化平台,当工程实体进入主体施工30%(房屋建筑按总楼层数,市政基础设施按主体工程量)前,由承建的建筑施工企业向市州质量监督机构(省管工程项目向省质安监总站)提交相关资料,符合以下条件的,由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初审后向省质安监总站推荐。对于拟申报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项目,每半年应进行一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

(一)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房屋建筑或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安装工程;

(二)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已签署,施工图审查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手续已依法办理;

(三)未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等行为;

(四)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编制并通过施工企业、现场监理部和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现场已全面实施质量标准化管理。

(五)建筑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工程质量责任已明确,工程质量基础保证条件要求的相关投入已到位。

(六)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质量问题处理不当造成群众集体上访或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行政处罚或记录公示严重不良行为,未在省(部)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

(七)已完结构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的评分分值在85分以上。

(八)已实施工程质量保险的地区,项目质量保险意向书已签订。

二、应提交申报材料

(一)建筑工程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推荐表(附件1);

(二)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施工许可证、质量保险意向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

(三)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查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和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四)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评分、经监理单位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

(五)反映工程质量标准化施工及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过程管控情况的影像资料。

第八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

一、申报程序及条件

工程进度已完成设计图纸内容,具备申报竣工预验收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时,由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初审后向省质安监总站推荐:

(一)施工过程中历次且不少于3次被评为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已按规定组织专项验收合格;

(三)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已按规定验收合格并通过监督抽测;

(四)已按规定被评为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省级示范项目;

(五)已实施工程质量保险的地区,项目已通过承保机构工程质量风险评估,工程质量保险合同已签订。

二、应提交申报材料

(一)《建筑工程施工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工程申报考评表》(附件2);

(二)施工过程中历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考评认定文件复印件;

(三)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监督抽测记录复印件;

(五)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省级示范项目证明文件及相关影像资料;

(六)已实施工程质量保险的地区,应提交承保机构工程质量风险评估报告和工程质量保险合同复印件。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九条由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发包或施工单位依法分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应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且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安装等分包工程,具备本办法第七、八条申报条件的,其施工单位可以作为参建单位申报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

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对于大型建设工程,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不同标段的施工承包合同,每家完成的工作量均在20%以上,且不少于1000万元的,可作为承建单位共同申报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

第十条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接到企业创建项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初审,申报材料核查符合本办法相关条件的,市州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其确定为本市州创建项目、登记建立创建档案并及时录入湖南省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

对申报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建筑工程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推荐表》(附件1)填写推荐意见,并进行汇总排序,于每年的5月15日和11月15日前上报省质安监总站申请复查。

对于拟申报省级示范工程的项目,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考评表》(附件2)填写推荐意见,于每年11月15日前上报省质安监总站申请复查。

第十一条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创建项目的日常监督和差别化管理,按照监督规范化工作要求,制订质量监督计划,落实质量监督关键控制点和频次,依法依规、依计划对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质量基础保证条件及相关投入、质量关键控制点验收、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相关监管信息及时录入一体化平台。

第三章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复查

第十二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考评。

在质安监总站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省质安监总站根据市州汇总排序上报的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材料和一体化平台录入的监管状况,分别在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适时组织每组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对上、下半年申报的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进行现场抽查和资料核查,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进行评分,符合考评条件的项目,报经省质安监总站审核批准并公示7天后行文公布。

第十三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复查抽取。

在省质安监总站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质安监总站会同市州质量监督机构分工程类别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数量按不少于市州半年申报总数的10%且不少于6个(少于6个时全数检查)。

第十四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考评工作实行差别化管理,对申报考评工作不认真、工作程序不规范、标准掌握不严格、项目抽查符合率低于50%的市州,将否决该市州本半年度省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并暂停该市州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工作,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对现场抽查符合率高于50%的市州,将按照现场抽查符合率和市州上报项目的排序汇总情况确定该市州本半年度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数量和项目。

第十五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考评。

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每年1月考评一次。省质安监总站对申报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考评。符合考评条件的项目,报经省质安监总站审核批准并公示7天后行文公布。

第四章动态监管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的动态监管控制,实行摘牌和公示制度。

被确定为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项目入口的显要位置悬挂“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或“xx市(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公示牌,注明投诉电话或其他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与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督工作规范化、监管信息化、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挂牌后的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的动态监管。

第十八条在施工、监督抽查、考评或考评复查过程中发现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行摘牌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一)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试块标准养护及同条件养护条件、高程及轴线等基准控制点或线的设置等质量基本保证条件不满足要求的;

(三)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与现场实际不符,未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未组织验收的;

(四)未建立可视化样板引路制度或未按经验收的样板组织技术交底、施工和验收的;

(五)经承保机构或其委托的质量风险控制机构评估不合格,存在较大质量风险的;

(六)涉及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室内环境等性能检测项目不合格、检测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检测方法错误或检测报告失真的;

(七)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因质量问题处理不当造成群众集体上访或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或因严重工程质量问题被举报并经查实的;

(八)因严重工程质量问题被举报并查实或受到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或记录严重不良行为的;

(九)发生重大危害市政管线事故的;

(十)施工质量标准化评价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十一)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评分不合格的。

第十九条创建项目被评为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后,对于因质量问题处理不当造成群众集体上访或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经核实由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行摘牌,对已获评省优质工程或芙蓉奖等奖项的,省质安监总站将提请省建筑业协会取消其相关奖项,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市州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申报和评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标准化工地创建方案 第4篇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管理水平,规范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平安)工地(以下简称:标化工地)创建活动,根据《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标准》等法规、文件的要求,制订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

(一)凡在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依法履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法定手续,满足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县(市)级“标化工地”。

(二)本办法所称的“标化工地”是指建筑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控制、绿色施工、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通过创建活动,实现施工现场科学管理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项目。

(三)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安装工程造价600万以上,建筑装饰工程造价400万以上,市政工程投资额1000万以上的道路桥梁。

二、申报程序

施工单位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通知书”,在开工之日起30日内向如皋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申报。

(一)“标化工地”由施工企业申报,实施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申报。

(二)申报南通市、省级“标化工地”必须取得如皋市“标化工地”的资格,由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推荐上报。

(三)长江镇(如皋港区)辖区的建筑工程由长江镇规划建设局提出推荐意见,向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申报。

(四)申报如皋市级“标化工地”的,填报《如皋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平安)工地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

三、考核评审

(一)建筑施工“标化工地”的检查考核采用“分阶段考核、全过程监督、考核组评审、全年两批公示表彰”的办法,分别在基础阶段、主体完成70%工作量的阶段、主体封顶前,分三次考核。长江镇(如皋港区)辖区的申报项目,由长江镇规划建设局组织前两次考核,其他报监申报工程由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组织前两次考核,第三次考核由局组织考核评审。

(二)第一、二次考核,考核单位采取日常巡查或专项检查的方式,对检查出的问题如在规定整改期内整改彻底、到位的视为通过,前两次考核被取消考评资格的项目,于考核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申报单位,第三次现场考核时应分别填写《如皋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平安)工地检查评分表》<附件2>总分达到80分,且每次考核检查合格的,由本局授予该项目“如皋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平安)工地”称号。

(三)成立如皋市建筑工程“标化工地”考核评审领导小组,监督、指导本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创建工作,组织“标化工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创建“标化工地”的日常工作。

组长:冯昕

副组长:顾新建

成员:石翔、黄涯、薛冬冬、卞文泉、沈诚、丁锦龙

四、“标化工地”的动态管理

县(市)级“标化工地”的创建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制度,对已明确创建目标的项目,应加强动态化、日常化管理和巡查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评资格。已取得“标化工地”称号的,由原授予机关通报取消称号。

(一)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的。

(二)在施工过程中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停工或通报批评的。

(三)发生有社会影响的扬尘或噪音污染,施工扰民和施工污染环境,治安事件或其他有责投诉的。

(四)申报单位在申报创建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及相关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日常检查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员经常不在施工现场履职。

(六)在可安装范围远程监控和LBS定位系统未达到现场管理要求的。

五、“标化工地”的奖励

(一)“标化工地”称号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荣誉,载入《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可在报刊、电视的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

(二)我局对获得“标化工地”的项目部给予奖励。

(三)施工企业应对获得“标化工地”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给予奖励,并在项目经理证书的获奖栏登记,作为晋升年审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标准化工地创建方案 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实施办法》、省质安总站《关于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创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着力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水平,为迎接20xx年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作准备。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创建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和创建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郴州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延波任组长,副局长刘国平、总工程师李泽新、市质安站站长万林任副组长,邀请省质安总站副站长刘玉辉、总工程师张志斌为顾问,局工程科、市场科、设计科、节能科和市质安站、市监察执法支队、市招标办、市造价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质安站,办公室主任由万林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创建和评选等日常工作。

三、活动对象及要求

(一)所有在郴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其承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11月1日前未进行基础分部验收或20xx年7月底主体工程未完工的)必须全部成功创建市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二)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必须培育和推荐不少于4个项目成功创建市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三)市质安站各监督组必须培育和推荐不少于2个项目成功创建市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四)鼓励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下的施工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五)参加创建活动的项目形象进度宜以基础、主体为主;

(六)项目在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或记取不良行为的一律不得参与创建。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参与活动的企业,可根据本公司的项目建设情况,在20xx年4月30日前进行申报。企业承揽的在建项目在市本级的,可直接向郴州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建办”)申报;
项目在县、市(区)项目的,向当地住建部门进行申报,由当地住建部门汇总后,呈报市创建办备案;
我局将会在申报创建的项目工地大门处悬挂“郴州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地”标牌,实行挂牌创建。

市本级创建项目经企业自检达到创建标准后,可随时向市创建办申请创建评选工作,市创建办将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选;
县、市(区)创建项目经企业自检达到创建标准后,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当地住建部门初评合格后报市创建办评选。市创建办按创建标准和程序组织评选出示范工地项目名单后,呈报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以文件形式下发确定。

项目成功创建后,将创建项目工地大门处悬挂的“郴州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地”标牌更换为“郴州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标牌。市创建办对示范工地将进行日常动态核查,如后续不能达到创建标准的,一律摘牌并取消相应称号。

五、创建标准

依据《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实施办法》、《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系列视频》、《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文件视频和标准确定。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20xx年11月15日前)。组织在郴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召开一次专题创建活动动员会,同时邀请拟参与创建评选的企业代表、项目负责人赴外地学习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观摩活动。

(二)申报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参评企业可根据公司项目建设情况及创建计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

(三)评选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参评企业根据项目完成情况,通过自检达到创建标准后,可在规定时间内随时申请评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本次创建活动是我市建设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局属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辖区内企业、项目参与创建评选,做好创建标准宣贯和政策宣传,有效引导并培育标准化示范工地成功创建,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各在郴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要切实加强在建项目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认真组织参与示范工地创建活动。

(二)严格评选,务求实效。各拟申报示范工地的在建项目要深入贯彻学习质量安全标准化的规范和相关文件,全面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扎实做好创建申报自检工作。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对照创建标准要求严格进行初评,市创建办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客观事实,并结合日常监管和标准化考评等工作,认真核查项目自评情况,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同时要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示范工地的动态核查工作,有效巩固创建活动成果。

(三)强化措施,落实奖惩。对成功创建市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其项目参建责任主体将享受诚信体系加分、招投标加分、奖项工程评选加分等优惠政策;
对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的施工企业不参与或者以消极态度参与致使创建未通过的,我局将采取纳入差别化管理名单、降低企业的诚信等级、认定上报建筑市场“黑名单”等措施。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创建活动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对未达到创建任务目标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降低考核等次;
对不参与或者以消极态度参与此次活动致使部、省通报批评的,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并提请当地政府严肃处理。

标准化工地创建方案 第6篇

为进一步落实住建部、省关于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切实发挥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下简称“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标杆引领作用,提高全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现将培育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将培育、日常监督检查和评审工作贯穿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全过程,着重培育一批质量安全管理亮点突出、科技含量高,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标准化示范工地”。通过树立典型,积极引导,全面提升我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推动全市市政公用工程各项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参评范围

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在建市政公用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

三、参评基本条件

(一)工程基本建设手续齐全。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单个工程造价应达到500万元以上,工程工期至少在3个月以上;
公用工程单个工程造价应达到100万元以上,工程工期至少在1个月以上。

(二)工程项目形象进度在主体工程完成30%以上、80%之前。

(三)质量安全管理创新亮点突出,科技含量较高,使用新技术应用1项以上。

(四)注重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低影响施工建设,绿色施工技术应用2项以上。

(五)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双重预防体系落实到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卫生防疫等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培训到位,应急管理到位。

(六)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和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制度且规范使用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

(七)工程建设过程中,参与申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建设单位、监理企业、施工劳务企业未因涉及申报工程问题而被列入建筑行业失信黑名单、市级及以上失信黑名单。

(八)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工程建设过程中无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九)对照《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附件4)或《青岛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评价标准》(附件5)自评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

四、参评程序

(一)“标准化示范工地”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根据工程项目实际管理情况自愿申报参评,并负责汇总主要参建单位的相关资料,参建各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做出承诺。申报参评“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应在开工前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并将创建计划列入项目创优目标,编制创建实施专项方案。参评项目应设立“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档案盒,留存相关图文资料备查。

(二)申报资料以A4幅面胶装汇编成册,封面右上角标注申报“区(市)名称”。申报资料内容包括:申报表(附件1);
申报承诺书(附件3);
工程施工手续(中标通知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创优实施方案和措施;
工程创新成果;
工程施工期间因质量、安全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
企业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轨道交通工程及项目所在地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市政公用工程,申报材料请于20xx年11月19日前报送至市市政公用监督站各相应监督科室,由各监督科室统一推荐,各监督科室于20xx年1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汇总表》(附件2)汇总至综合业务科;
其他区(市)的工程申报材料须报送至工程所在地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区市监督管理部门请于1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市政公用监督站综合业务科(南九水路2号甲401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公务邮箱xxxxx。

五、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采取日常管理评价、观摩评价和社会评价综合评分的方式组织实施。三项评价同时开展,比重分别为60%、30%、10%,总分100分。综合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的工程可评为“标准化示范工地”。

1.日常管理评价。重点评价申报工程日常管理情况,对工程所在地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工程由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站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职能分工,结合申报工程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评分或提出评价意见,形成日常管理评价得分。其他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参评工程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评分。

2.观摩评价。由市市政公用监督站具体组织实施,聘请行业内专家共同参与观摩评价,对照《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附件4)进行现场评分,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社会评价。申报“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接受社会监督评价。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经查实,将视情节在社会评价权重分值内进行减分;
对涉及不符合申报条件事项的工程,取消其评审资格。

六、工作措施

(一)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将建设、施工、监理的主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进行明确分解,切实将压力和责任传导到企业和工程各管理人员,构建起企业、项目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二)严格申报评审程序。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对于综合评价得分低于70分或申报各方主体出现违背申报承诺行为的,将按照市场主体信用考核办法予以惩戒。对存在严重失信、影响恶劣问题的,将各相关参建单位列入失信黑名单。

(三)严格落实优质优价政策。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落实优质优价政策的通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创优费用,确保优质优价费用按期足额结算。申报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单位、劳务企业,要提高认识,严格标准,积极创建优质工程。

(四)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和绿色施工技术推广。各参建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主动研究,积极创新,不断加大智慧化工地管理、绿色施工及装配式建筑等新技术应用。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的企业要带头落实建设工地环境提升各项要求,积极推广太阳能利用、自动防尘喷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材料应用、垃圾分类处理等一系列节能减排措施,有效杜绝扬尘的产生和建筑垃圾的污染,降低项目管理成本,实现施工过程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五)提升创建示范效果。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要适时组织观摩活动,推广“标准化示范工地”先进管理经验,互相交流学习,切实提高和促进参建各方的标准化管理水平,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效果。“标准化示范工地”获评情况将作为“青岛杯”、山东省市政工程安全文明工地、山东省市政金杯工程等评选推荐的重要依据。同时,对获评“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等,依据考核规定分别给予相应信用考核加分。

(六)健全完善培育监督考评机制。要求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培育、引导推广和监督检查力度,鼓励督促参建单位将标准化管理落实到施工现场的每个细节。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站将不定期对参评的“标准化示范工地”进行暗访复查,并接受社会监督评价,对施工过程中降低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工程存在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因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或工程质量等问题引起群体上访的工程项目,经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将随时取消其评审资格,已获得“标准化示范工地”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并依据考核规定进行信用考核扣分处理。

标准化工地创建方案 第7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介绍

水阳江大桥是铜陵~南陵~宣城高速公路上的一座重要桥梁,位于宣州市水阳江下游6050m营盘山处。本桥的起讫里程桩号为ZK68+447.531~K75+143,YK68+423~K75+143,左幅全长6695.469米,右幅全长6270米。其中我12标的起讫里程桩号为K70+469~K72+749,全长2280米。

我单位所承揽的12标段由于前期有部分构造物已完成,现剩余工程量:桩基础161根,墩柱248个,盖梁151个。上部结构形式采用多孔一联的30米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按双幅布置,现剩余箱梁工程量:608片。

2.主要施工内容

便道施工、拌合站建立、梁场的建立、桩基施工(冲击钻机施工);
桩顶系梁施工;
墩柱施工;
桥墩盖梁施工;
箱梁的预制;
箱梁的架设;
拌合站施工。

二、“平安工地”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项目部各部室、各施工队要把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创建“平安工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

2.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各施工队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逐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同时,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展;
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3.抓好宣传,营造气氛

项目部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动员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4.加强考核,确保质量

铜南宣高速公路路基工程TNx-12标项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质量,达到预期目的。对于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大力推广,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扎扎实实提高创建水平,努力推进工程建设进程,打造高水平工程,让工地安全取得更大的进步!

三、创建“平安工地”的工作目标及目标分解

1.工作目标

结合本标段以桥梁为主体的特点,以“主要施工内容”中所涉及到的各大危险源为主要依据,认真分析,善于归纳。以预防为前提,把安全工作提前做好。做好“临时用电管理、防高空坠落、防高空落物、防脚手架坍塌、架桥机等特种设备的管理以及梁场建设”等一系列关于桥梁易发生的安全事故防范的重要工作。抓住TNx-12标的安全隐患重点,开展好全面务实的安全工作。

标准化工地创建方案 第8篇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保证实现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及《黑龙江省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图册》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方案。

二、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大庆未来城二期工程23#、25#楼及3#地下车库

(二)、建设地点:让区世纪大道南侧北方汽配城东侧

(三)、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大庆未来城二期工程23#、25#楼及3#地下车库,建设地点位于大庆未来城。建设单位为大庆福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院;
监理单位为大庆市瑞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本工程为钢筋砼框剪结构体系。主体工程分别为11、17层,总建筑面积为:29020.63平方米

(四)、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

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忠

副组长:韩忠银

成 员:陈建华、黄玖荣、张本林、许 阳

专职安全员:陈建华

第二章 安全生产施工方案

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实际情况,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穿整个施工过程,施工期间要坚持执行《建设部JGJ59-99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和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科学管理精心组织施工,特制定此安全生产施工方案:

(一)实行各工种挂牌上岗的方式,加强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具体教育内容如下:

1、劳动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2)施工中包括午休,不得饮酒,一旦饮酒不得作业,安全员及组长必须做好班前检查和作业中监督。

(3)不得在施工现场内打闹或其它不健康(如赌博等)的娱乐活动。

(4)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5)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光脚、穿拖鞋、穿高跟鞋,女职工不得穿裙子,要戴安全帽。

(6)未经工长或安全员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现场用电线路,安全网、脚手架等设施及安全防护装置。

(7)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卷扬机棚、搅拌机棚闲谈或乱动机械。

(8)上下楼应走安全通道和楼梯,不准乘吊盘、吊车料斗,不得爬龙门架或脚手架上下。

(9)工作时间应保持精力集中,不准从高处向下抛物或扔垃圾。

(10)木工作业场,木料堆、材料库附近不得吸烟,五级以上大风天禁止一切室外明火作业。

(11)维护公德,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现场公共设施。

(12)讲究卫生,净化环境,不得在现场内大小便,乱扔脏物。

(13)努力做好本岗工作,工完场清。

2、教育工人遵守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班组长必须增强责任心,认真熟悉交底、规程,严格监督管理本组工人。

3、施工中特别需要注意事项:

(1)不得坐在窗台、墙与外墙上休息、观望,不得趴靠女儿墙。

(2)圈梁钢筋绑扎、支模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站在里脚手架上作业。

(3)女儿墙、压顶梁浇筑砼时,振捣工必须站在里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进行,不得站在女儿墙上直接作业。

(4)尽量不在墙、梁、柱上行走。

(5)进入施工现场,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私自接用电设施,此项工作应由现场电工完成,非本专业人员不得随便使用现场用电机具。

4、住宿工人应注意:

(1)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2)室内不得洗衣服,随地泼水;

(3)不得私接电炉子等电气设施;

(4)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室内清洁;

(5)就寝时间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大声喧哗和大声放收录机;

(6)不得躺在床铺上吸烟,不得将烟头随处乱扔;

(7)安全防火,人人有责。

(二)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奖罚严明

项目部要定期组织安全工作检查评比,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表彰先进班组及个人,对违章、冒险作业人员追究责任,轻者罚款,重者辞退,做到先安全,后生产。

第三章 文明施工方案

文明施工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工地的精神文明建设,使工地现场清洁、规整,彻底搞好食堂、宿舍、淋浴室、厕所卫生,加强对工人的精神文明建设,既能为施工生产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饮食、休息环境,又可有效抑制传染病,保证工人身体健康,还可提高工人的文化修养,为工地生产的正常进行创造良好的、文明的、健康的环境。

一、场容场貌

1、场区内道路平整、坚固、排水设施齐全,每天下班后清扫干净,保持场区清洁、卫生、便于交通。

2、施工现场设置1.8m高彩板围墙,通道设置钢制大门。大门上有安全门标志,场内道路采用砼硬化地面。在围墙上每隔5米设1面彩旗,彩旗印公司名称,大门横梁上每隔1米设1面彩旗。

3、安全门两侧设置文字,规范、工整、美观、完整的“七牌一图”,同时设置管理人员监督电话板。门口必须设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并统一着装上岗。

4、施工操作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残土当日清除。

5、本工程立面安全防护采用密目网进行封闭。

6、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平面图位置)存放,并应堆放整齐,砖成垛,砂、石成方,界限清楚不混杂,高度不超过1.5m。

7、施工场区内设置统一样式、书写整齐、规范、清晰的安全生产管理、消防保卫管理、场容环境卫生等制度管理的各种图板。

8、施工现场划分为钢筋作业区、木工制作区、模板材料以及砂石堆放区。

9、施工现场按标准图册的要求设置搅拌机房,保持清洁卫生,无挂硬质灰浆,安全送转并清洁。

10、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设专人负责卫生管理,保持场内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洁。

11、在季节气候适宜时,要在大门内两侧设花坛。

12、实行现场胸牌制度,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佩带胸牌,胸牌大小规格按公司要求统一制作。

1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按公司要求分色佩戴:即施工人员戴黄色安全帽,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外来人员戴红色安全帽,安全帽上必须有企业标识。

14、项目管理人员上班时统一着装,要求整洁干净,作业工人也要统一着装。

二、生活区

(一)宿舍

1、宿舍房间净高不低于2.5m,室内通风良好,地面硬化,床铺应为钢制单人床,第一层与第二层间距为1米,距天棚不小于1米,床长不小于2米。

2、宿舍房檐进行有灯装饰,设有门卫室由专人负责 ,实行标准化管理。

3、生活区设有花池或绿化带,绿化美化环境。

4、照明统一采用36V安全电压,电源线、灯头、开关均符合用电标准。

5、室内保持清洁,墙壁刷白,天棚采用塑料扣板,卧具和用具摆放整齐,室内应设置衣物柜,衣物柜应按统一样式制作,被套床单要统一,无蚊蝇、蟑螂,不得在室内晒衣物,室外设衣物晾晒区、晾晒架。

6、宿舍设卫生、防火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办公室

室内办公条件良好,墙上需有企业标语,有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小班子人员分工,有施工进度表,施工现场平面图及管理人员值班表等,技术部门、办公室应设置电脑,技术人员办公室与其他管理人员办公室分开,有利于各种管理人员工作。

(三)食堂(实行无烟化、电器化)

1、灶房有足够的使用面积,地面及墙壁贴瓷砖,设排烟、排气、排水设施,配置电冰柜,电蒸柜,尽量使用石油液化气。

2、设置贮藏室,有粮食、蔬菜存放架,有防潮,防“四害”措施。

3、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并身着白色工作服、帽,炊事用具清洁卫生,定期消毒,有卫生、安全、防中毒等管理制度,专人管理。

(四)厕所

1、施工现场要设置水冲式厕所并设专人管理,厕所内墙面贴瓷砖,防水地面贴瓷砖。

2、厕所要定期消毒、冲刷,保证排污设施通畅。

3、厕所要保持清洁卫生,随时清扫,做到不污染环境。要有防蚊蝇设施,并经常喷防蚊蝇的药水,防止蚊蝇孳生。

(五)淋浴间

1、墙面贴瓷砖到顶,吊顶棚(塑料扣板),地面铺防滑瓷砖,照明安装防爆灯。

2、淋浴间内要设更衣室,必须穿拖鞋入内,禁止在淋浴间内洗衣物。

3、淋浴间要规范,面积不小于20㎡,喷头不少于15个,每个喷头附近设有方便台,放置洗漱用品。

4、设专人管理,患有传染病的人员禁止入内。

(六)医疗室

1、配置一专职卫生保健人员,对工人发生的小病小伤及时处理,对发生的伤害事故及时抢救并迅速送往医院。

2、医疗室设保健医药箱,箱内有常备的保健和急救药品,同时要有听诊器、担架、氧气袋等急救器材。

3、经常对现场的食堂、厨房、办公室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4、严格控制流行病的发生,对重大疫情报告有关部门,做好防病防疫工作。

(七)活动室、吸烟室

现场设置活动室、吸烟室,保证工人在业余时间有活动娱乐场所,活动室要有健康向上的图书及报刊,棋类以及桌椅等。吸烟室规范,保证工人在现场不随意吸烟,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八)仓库

现场仓库要有足够的使用面积,货架物品摆放整齐,分类堆放,并有标识卡,要做到帐、物、卡相符,仓库内要清洁卫生,仓库有保管制度,有具体负责人。

三、施工现场料具管理

1、施工区域内,各类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施工平面布置的要求分区堆放,并按ISO9002标准挂牌标识。

2、轻质砌块材料码放高度不超过1.8米,其他材料不得超过1.5米,堆放散料时应进行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0.5米。

3、现场的材料保管根据材料的性能,采取必要的防水、防潮、防晒、防冻、防爆、防损坏等措施,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分别堆放或入库,品种标识要明显。

四、施工现场防火

1、防火锹、镐、钩、桶、沙箱、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要配置齐全,按“三、三”制配备,放置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

2、健全防火组织机构。

3、制定防火制度,对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分类存放,设专人负责,有防火设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五、施工现场宣传

1、现场围墙外侧有标语,内容宣传企业荣誉,企业精神,ISO9002认证,保证质量等标语以及公益性宣传标语。

2、施工现场采取黑板报等宣传形式,对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企业文化、企业精神,及时进行宣传,对工地发生的好人好事及时给予表彰。

六、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制定防扬尘污染措施,施工现场的生活、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全部采用电气等清洁能源。

2、施工现场应有环保管理工作的自检记录。

3、施工现场在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要停止土方挖掘和拆除等作业。

4、搅拌混凝土时要配备有效防尘设施,防止扬尘污染。

5、温暖季节施工现场有绿化布置,场地较小的要采取摆放花篮、花盆等办法绿化美化施工环境。

6、遵守生活噪音有关规定,禁止施工噪音扰民。

7、生活区与工作区严格分开设置。

七、临时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2、临时用电采用TN-S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3、电闸箱必须使用第二代标准制式闸箱,要求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4、配电线路电缆要求按规范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拖地。

八、“四口”、“五临边”防护

1、阳台、楼板、屋面的临边必须搭设防护栏杆,上杆离地面1.0—1.2米,下杆离地面0.5—0.6米,横杆长度2米时必须加设栏杆柱,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网封严。

2、楼梯临边必须设置标准的防护栏杆。

3、电梯井内除设置固定铁栅门(铁栅门网格的间距不大于15cm),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网与井壁间隙不大于10cm。

4、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地面进料口必须采用自动连锁式安全防护门,楼层卸料平台必须设置常闭型的防护门。

5、对较小的洞口可临时砌死或用定型盖板盖严,较大的洞口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面满铺竹笆或脚手板,边长1.5m以上的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在四周设防护栏杆。

6、在建工程地面入口处和施工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护棚顶部可采用5cm厚木板,两侧应沿栏杆用密目网封严,防护棚长度应符合坠落半径的尺寸要求。高层建筑必须设双层防护棚顶。

九、脚手架管理

1、脚手架工程必须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搭设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2、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连墙杆、剪刀撑等的设置必须符合JGJ130—20xx规范标准。

3、安全密目网挂在外在立杆内侧全封闭,采用尼龙绳将网边每个环扣系在脚手管上。

4、脚手架在二层以上每隔10米设隔层平网,施工层设随层网。

5、外防护必须超出作业层1.5米。

6、卸料平台要标明荷载,单独设计,严禁与脚手架连接。

第四章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一、基础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索取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设施及毗邻建筑资料,有关部门签发的地下管线设施认证手续,并经建设安全监察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2、施工前,对各种机械、车辆的操作人员进行机械技术和安全要求交底,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机械经验收合格后,进行操作,确保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并做好记录。

3、清除地面障碍物,做到施工场地排水工作。

4、必须严格按照地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遇有燃气,供电、供水、供热、通迅等地下管线时,不准动用机械铲等机械碰撞地下管线设施,不准任意搬运,启闭地下管道及阀门,应按专业部门提出的要求进行施工。

5、基坑支护必须按专项方案进行,深基坑必须有专家论证手续。

6、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二、模板工程的安全措施

1、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写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2、模板进场后,要认真检查模板构件是否有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材的材质及构件是否符合要求。

3、做好夜间施工的照明准备工作,电动工具的电源线绝缘,漏电保护装置齐全,做好模板垂直运输的安全准备工作。

4、采用起重机械运模板时,要有专人指挥,被吊的模板构件和材料要捆牢,避免散落伤人。

5、邻街施工设置警示牌,搭设防护栏,避免伤及行人。

6、模板工程作业高度2m以上时,要根据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搭设操作平台,4m以上周围设安全网,防护栏杆。

7、操作人员上下通行必须通过马道或上扶梯时,不许攀登模板或脚手架上下,不许在墙顶及其他狭窄无防护栏的模板面上行走。

8、高处作业的架子上,一般不宜堆放模板料,需要短时间堆放时,一定要码放平稳,不能堆的过高,必须控制在架子或平台的允许荷载范围内。

9、高处支模工人所有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不能随意将工具、模板零件放在脚手架上,以免掉落伤人。

10、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进行模板拼装和吊装作业。

11、模板支撑不能固定在脚手架上或门窗上,避免发生倒塌或模板位移。

12、拆除的模板必须随时清理,以免钉子扎脚,阻碍通过,发生事故。

13、拆模时下方不能有人,拆模区设警示线,并有专人监护,以防有人误入被砸伤。

14、拆除的模板向下运送传递,一定要上下呼应,不能采取猛撬,以致大片塌落的方法拆除。

15、已经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中途停歇,以免落下伤人。

16、大模板堆放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支架和堆放区。

三、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

1、按JGJ131—20xx、J84—20xx《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实施,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写脚手架搭设方案。

2、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3、严格控制各式脚手架的施工使用荷载。

4、任何人不准私自拆改架子。

5、遇有立杆沉陷或悬空,节点松动,架子歪斜,杆件变形,等问题,在未解决以前禁止使用脚手架。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和大雪天气暂停脚手架作业,而雪后进行操作要有防滑措施且复工前必须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作业。

7、钢脚手架不应搭设在距离外电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以内。(距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最小安全水平距离4m)

8、搭设和使用期间,要严防与带电体接触,当需要穿过靠近380V以内的电力线路,且距离线路在2m内时,搭设和使用期间应断电或拆除电源,如不能拆除,应采取下列可靠措施:

(1)对电线和钢脚手架分别采取行之有效的绝缘措施;

(2)对脚手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接地处理。

9、脚手架大部分时间在露天使用,由于施工周期长,长期受到日晒、风吹、雨淋再加上碰撞,超载变形等多种原因,导致脚手架出现扣件或绳结松动,架子下沉或歪斜等需及时进行维修加固,以达到坚固,稳定确保施工安全的要求,维修加固的材料应与架子的材料及规格相同,禁止钢木混用。禁止扣件、绳索、铁丝混用。

10、拆架子的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脚、穿软底鞋方允许上架作业。

11、架子拆除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绳绑围或竖立警示标志,地面应设专人指挥,禁止人员入内。

12、拆除的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应将拆除情况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开。

四、临时用电技术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至少应设置两极漏电保护器,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且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2、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暂设办公、生活区,室内照明电压不大于36V。

3、电气设备和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多级配电。

4、开关箱应由末级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一保护,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5、配电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的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时图纸的标准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的接头不得有松动,不得有外露电部分。

7、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高低压线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杂物等。

8、施工时各种架具的外侧边缘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1—10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5—110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m。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外电线路的一侧,施工转臂塔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9、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取得上岗证的专业电工完成,电工和等级应与工程的难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10、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有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

及时报告解决。

(5)搬迁、移动电气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好善后处理后进行。

11、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进行,工作时必须按规定配戴相关的保护用品。

12、检查、检修配电箱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示牌,严禁带电作业。

13、熔断器的溶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溶体。

14、施工现场采用TM-S系统供电,现场中所有的埋地敷设线中均采用绝缘铜线,穿绝缘管进行。

15、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的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措施和总体意图,并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五、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措施

1、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写施工方案。

2、安全防护措施

(1)塔机拆装、项升降节,附着锚固和使用中要有防高处坠落的措施,必要时,应架好安全网。

(2)发放使用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施工作业人员按规定着装,进入施工现场戴完全帽,在臂杆上等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必要时架设好安全网。

(3)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指挥信号,坚决做到“十不吊”、“五不套”杜绝“三违”现象,任何人发生紧急停止信号都必须服从,严禁酒后作业。

(4)六级以上大风或暴风雨、雪等恶劣天气严禁塔机运行。塔机拆装,项升降节,附着锚固时风速不得超过4级。

(5)塔机任何部位与建筑物外围施工设置间的净距不小于0.5 m。

(6)塔机各部分对地绝缘电阻,电动机的绝缘电阻不能低于0.5 mΩ,导线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mΩ,接地电阻小于4 mΩ。

3、塔机拆装安全技术措施

(1)塔机拆装、提升、降节应由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先审批后拆装。

(2)必须按说明书规定程序、步骤拆装,各连接部位牢靠、坚固,拉索、拉板安全可靠,严禁只拆装一臂就中断作业。

(3)塔机安装完毕后,经检测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准正式投入运行。

4、起重工熟练运用好抬、撬和拨、垫、顶和落、滑、捆、吊、测等8种基本操作技能和绑扎,翻身、起吊就位,临时固定,校正,最后固定7种工序方法以及“一钩”作业标准化程序。

5、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在操作中能在地面上作业的尽量在地面上作业。

(2)在操作上坚决做到稳、准、安全、可靠、合理。

(3)使用的机具性能要良好,要随时消除工作区域,不得乱置或向下丢弃,对有可能坠落的物品要先撤除可加以可靠固定。

(4)在臂杆和塔顶等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必要时应架设好安全网。

6、顶升安全操作措施

(1)在顶升中一定要精神集中,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顶升套架沿塔身主杆轨道要匀速缓慢上升。

(2)顶升过程中,不准吊标准节外的任何物品,塔臂要锁定,不准回转,中间休息,必须打上工艺销(或螺栓)当顶升达到所需高度后,必须将新引进的标准节与支座用全量螺栓或销轴按技术规定进行连接。

六、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加强“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

2、钢筋工程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绑扎支柱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上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预先绑扎,然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2)高空或深坑绑扎或安装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七、砌筑工程安全技术要求

1、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检查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2、脚手架上堆物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层砖,同一块脚手板上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人。

3、不能站在墙顶面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墙角垂直等工作。

4、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有探头现象。

5、砍砖时应面对墙体打,防止碎砖飞出伤人。

6、使用垂直运输的吊篮,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7、用起重机吊砖要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8、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米,坡道上下不小于10米,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

八、抹灰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室内抹灰用的木凳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宽度不小于0.75m,跨度不大于1.5m。

2、架子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超过2人。

3、贴面使用材料,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不许乱扔。

4、严格控制脚手架施工荷载。

5、搅拌机有专人操作、维修、保养,电器设备绝缘良好,并接地。

6、推运小车时,过道拐弯防止挤手。

7、不得从窗口随意抛东西及灰浆等。

8、不随意拆除、斩断脚手架软硬拉结,不拆除脚手架上的安全措施,必要时经施工现场安全员允许后,才能拆除。

九、搅拌机安全技术措施

1、搅拌机要设置在平坦位置,用方木垫好,前后轮架空,以免使用时移动。

2、电源接通后,空罐试车合格后,可进行正常使用。

3、开机后,经常检查搅拌机各运转部件是否运转正常,停机后,经常检查其叶片打弯或螺钉掉落松动。

4、经常检查离合器,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有无损坏。

5、停机时要断电,锁好闸箱,锁好搅拌机棚门可离开。

6、进入搅拌机清理杂物时应断电源,有专人监护,闸箱上锁。

7、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保持搅罐清洁,不得酒后作业。

十、安全防火措施

1、工地施工前加强对工人的安全防火教育工作,使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火灾的重要性和危害性。

2、建立栋号防火组织工作机构和防火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工作要有布署、有落实、有检查。

3、施工现场道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

4、仓库、木工棚配置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砂箱,消防栓和灭火器,并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5、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处,应张贴醒目的防火标志。

6、凡是燃烧和易燃品,如木材、锯末、刨花等,均按规定堆放,其它可燃如油漆等放入封闭的室内。

7、不准在易燃品附近吸烟,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

8、电焊施工前,清除工作物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

9、暂设工程不准随意装设电器设备,凡接线、拉线的均按正式工程安装。

10、氧气瓶与乙炔瓶的放置距离大于5米,作业时距火点大于10米。

11、工地现场安全员每半月对现场工人进行定期安全防火教育。

第五章 季节性施工措施

一、夏季施工措施

本工程工期赶在8月份,正值烈日炎炎的季节,为了人员安全及不耽误工期,提高工程质量,特定如下措施:

1、采取多种形式,对工人进行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工人知道中暑症状,学会对中暑病人采取应急措施。

2、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工作,严格控制工人加班加点,高处作业工人的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保证工人有充足的休息,应及时调离高温的高处作业岗位。

3、高温、高处作业的工人需经常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作业禁忌症者,应及时调离高温和高处作业岗位。

4、对露天作业集中和固定场所,搭设凉棚防止中暑,并要经常洒水降温。

5、要及时供应合乎卫生要求的茶水,清凉含盐饮料,绿豆汤等。

6、要经常组织医护人员深入工地进行巡回医疗和预防工作,重视年老体弱,患过中暑者和血压高的工人身体情况的变化。

7、及时给工人发放防暑降温的急救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二、风季施工措施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本工程在风季(7、8月份)施工的项目有:主体工程。为保证此项工程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特制定风季施工措施如下:

1、风力在五级以上停止一切作业。

2、工地竖杆插黄色旗警示,禁止明火作业,明火做饭,设专人监督检查。

3、风力在五级以上时,禁止进行高空作业,高空起重和电焊作业,对塔吊加以管理。

4、砌筑完的砖体立即用塑料布和五彩布盖好,以免被风吹造成墙体开裂,出现质量问题。

5、在风季来临之前,对宿舍、办公室、库房、搅拌机棚等屋面进行检查,发现有未钉好或未压好的屋面卷材进行修整。

6、砌筑时要适当掌握砂浆用水量,以保证砂浆有良好的和易性,必要时在施工作业面上备有水桶,砂浆过稠时可随时调整砂浆稠度。

7、木材堆放应妥善保管,防止火灾和风裂,木构件应放在室内防止风吹变形,风天使用水泥时应注意浪费或造成水泥用量不足。

8、放线尽量避开风天,风速较小放线时,要认真操作并进行复核,防止出偏差。

9、屋面工程施工时,避开风天。

三、雨季施工措施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本工程到雨季施工的项目有:外墙抹灰、装饰等工程,为保证工程如期竣工,不因雨天影响施工进度,特制定雨季施工保证措施如下:

(一)现场的排水和施工道路

1、现场道路采用硬铺装。现场及建筑物周围在雨季之前修筑排水沟,排水坡向积水井,以免现场积水影响正常施工。

2、建筑物外部回填应高出周围地面10cm,以免积水流入基础。

3、现场施工道路高出自然地面15cm,以便大雨后能及时工作。

(二)现场的库房,办公室、宿舍、机械棚等在修建时应防雨,防风措施。

(三)现场的水泥,装修材料等保管和储存采取下列措施:

1、进入雨期后,散装水泥装入水泥罐内,罐体应放置在混凝土垫层上,以防止雨后泥土湿陷倾斜。

2、装修材料存放防雨棚内和室内。

(四)外部抹灰时应避开雨天施工

1、雨天施工的项目工程,当水泥砂浆强度不能抵御雨水冲刷时,应在其上部墙面钉塑料布遮雨,防止雨水冲刷造成脱落。

2、外墙涂料施工时必须避开雨天施工。

此方案报本公司各部门审核签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签字后组织实施,由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理现场监督检查,以保证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标准化工地创建方案 第9篇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自去年6月份启动以来,我市各参建单位以此项活动为载体,不断改进与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式,丰富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市“十二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安全生产形式异常严峻,根据省交通厅的工作部署,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化交通工程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为重点,以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和加快推行现代工程管理为主线,树立“以人为本、本质安全”的理念,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常态化,规范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努力促进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交通工程建设安全发展。

基本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监督指导、协调联动”的原则,切实加强“平安工地”建设组织协调;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典型引路、全面推进”的原则;
遵循“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务求“平安工地”建设取得实效,实现安全、质量、效率、效益的统一。

工作目标:以交通工程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监管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实施“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最终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总体目标,推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内容

(一)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实施“一基地、一校、一班”的三级教育模式(即:依托省交通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市安监局、市技术监督局建立的安全教育培训基地,重点对公路工程“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实施培训及跟踪再教育工作。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与一级施工企业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学校,对管辖地区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短期培训。公路重点工程施工单位要在建设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培训班,针对特种作业人员、一线工人尤其是农民工进行岗前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对进场农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从而提高一线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实现人的“本质安全”。

2、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应结合实际,重点围绕“平安工地”建设制定相应行业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单位必须在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生产条件、应急救援工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制度;
施工单位必须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告知、应急救援工作等方面建立相应的制度。监理单位必须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方面建立相应的制度。

3、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省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建设项目标准化相关要求,各部门要制定交通行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实施办法,编制施工安全生产强制标准,完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对标准化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推动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分类推进的要求,建设管理单位和项目法人要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和具体的建设标准,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中予以明确,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严格监督落实。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专业人才队伍,严格对应标准化建设要求,编制详细的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4、保障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建设单位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将不低于工程投标价的1%作为施工安全专项资金,适当提高桥梁安全费用比例,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单位上报费用计划和支出细目,监理单位进行计划审批和计量签认,建设单位审核支付的方式进行安全生产费用的审查支付。施工企业必须确保安全措施、劳动保护、宣教培训、安全科技及其他保障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执行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对挤占、挪用、冒领和不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建设单位必须暂停安全费用的支付,并对违规支出的费用进行追缴。

(二)建立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全面提高预警预控能力

安全生产事故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和反复性等特征,事前预防尤为重要。按照防范措施时效的不同,以风险分析为主要形式,以预防为主要内容,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实施预估、预案、预控、预警的“四阶段”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安全防控水平。

1、推进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建设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工程评估范围确定施工风险评估项目,在施工前由施工企业或其委托有资格的评估机构,开展定性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和控制措施。监理单位要审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督查施工单位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
建设单位必须对极高风险的施工作业,组织专家或安全评估机构进行论证或复评估,提出降低风险的措施建议,或及时调整设计、施工方案。各级主管部门要将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情况纳入监督坚持范围,对符合评估范围要求而未开展施工风险评估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和总体开工手续。

2、强化施工安全预案措施。施工企业必须根据工程实际、自身特点和风险评估结论,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对项目施工过程实施预警预控,未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的施工合同段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专业风险等级在三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区段,重大风险源的监控与防治措施、应急预案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或复评估,针对各种安全风险预案,施工单位应重点开展消防、触电、溺水、防台、防汛、高空坠落和坍塌等应急演练,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3、加强施工安全事前预控。施工企业要建立重大风险源的监测及验收、日常巡查、定期报告等工作机制,当专项风险达到极高风险等级时必须提高现场防护标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采取施工监测手段,全过程进行监控。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交底,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设备器材等应由专人负责定期维护,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大型施工机械和支架等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工程项目要成立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组成的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4、推广应用“作业单元预警法”。项目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将工程根据作业内容、作业地点的不同,将管理对象划分为若干小单元,对单元范围内的施工工艺、天气状况等安全隐患源进行排查分析,在作业单元施工现场设立危险告知牌、警示牌、警示旗及警示灯等,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给作业人员在进入施工区域前提出相应的安全风险超前警示,使施工人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推行“网络法”、“网格法”、“网联法”的“三网”安全管理模式,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确保安全管理取得实效。

1、建立层级网络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按照层级管理方式,建立行业监管、项目管理和单位内部管理的三个层次管理网络体系。即以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的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层级管理体系,以建设单位为核心的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以其法定职责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层级管理体系,以各参建单位总部与项目派出机构形成的单位内部层级管理体系。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通过对项目、单位两个管理体系的监管,单位对项目管理体系的推动,最终保障项目层级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实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推行施工区域“网格管理法”。施工企业要以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为核心,根据施工场地布局和作业特点,划分红、橙、黄、绿四种不同级别的安全管制区域,对工地人员流动进行正确引导和限制。将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不少于1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区域,划分为红色区域,非特殊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可能造成人员重伤或20-1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区域,划分为橙色区域,非专业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可能造成人员轻伤或不超过2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施工区域,划分为黄色区域,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将办公和生活场所等划分为绿色区域,闲杂人员不得入内。并要在每个区域树立相应的标志牌和隔离带(栅),对红、橙区域派驻安全管理人员严格看守。

3、完善应急工作网联动机制。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联合各级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和医疗等部门,建立安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成立联合应急救援协作组;
联络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及时提供预测信息,加强紧急自然灾害和安全隐患的预警和救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原则,及时组织、协调、落实各参建单位用于应急抢险救援的物资、设备、人员,配合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工作。

(四)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力度,努力提高科技兴安能力

为保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推广应用先进、可靠的安全生产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实现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信息化、规范化、动态化管理。

1、建立应急响应监控平台。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应急响应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信息化建设,建立本地区应急响应监控管理平台,包括应急指挥平台、应急信息管理与辅助决策系统、图像监控和移动指挥系统、应急共享基础数据库、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信息交换服务平台,负责指导施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发布自然灾害或安全事故应急信息,收集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等工作。

2、完善安全监督信息网络系统。县区交通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交通建设安全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库,涵盖组织框架、安全责任人、风险源、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安全台账等。对存在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和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及个人,通过系统平台向社会公布,增加安全监管信息透明度。

3、强化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建立以施工现场控制和远程监控手段相结合的安全控制体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风险源的高墩、大跨径及特殊结构的桥梁工程要推行远程监控系统,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有效的控制。

(五)加强“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建立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实施“平安工地”达标评价,推进安全管理“三项达标”,实现安全生产与诚信建设联动,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上水平,筑牢企业安全生产根基。

1、推进安全管理“三项达标”。施工企业要以作业班组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以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为基点,推进基层班组岗位达标;
以保证人的安全为核心,以现场危险施工作业环境的防护措施为重点,推进安全防护达标;
以实现安全管理程序、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安全培训形式内容、施工风险预警程序、用工登记管理形式的“五个统一”为主要目标,推进项目安全管理达标。

2、建立安全考核评价体系。按照《xx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达标评价办法》(以下称评价办法)和xx市《安全生产达标考核标准》的要求,建立“施工自检、监理复核、建设验收、政府评价”的考核评价体系。施工企业必须围绕“平安工地”建设达标验收标准要求,每个月进行一次自检、自评、自纠;
监理单位要对照标准,对施工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和整改要求;
建设单位要积极引导,完善措施,制定详细的“平安工地”建设达标验收标准,采取阶段考核、年度验收的方式,对施工合同段实施达标考核验收;
交通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市交通局及质安处)将按照评价办法,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评价的方式,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3、完善“双联”工作机制。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机制,把“平安工地”建设纳入建设市场信用考核体系,把安全业绩状况和达标情况与市场准入、资质升降、招标投标、奖惩等挂钩,对安全生产不达标的施工企业、项目不达标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厉行政处罚;
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的,要降低企业信用等级、限制投标,直至清除交通建设市场,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发挥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依法严肃查处瞒报、谎报事故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活动步骤

xx市继续深化交通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至12月。制定《xx市继续深化交通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责任,全面启动继续深化交通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第二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月至2013年12月。普通公路重点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实现全部达标;

第三阶段(全面达标阶段):20xx年1月至2015年12月。全市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实现全部达标。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交通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顺利开展,现对市局原“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如下:

下设两个职能组:

负责交通工程各阶段、环节落实“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情况的检查,对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管理责任,难以保障施工安全的行为进行处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

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与推动以及文字材料起草、编辑、印制与汇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平安工地”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各自地区的推进工作,制定实施意见,确立推进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单位,全面组织“平安工地”建设推进工作的开展。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要按照统一部署,加强推进工作协调联动,完善监督管理手段,加强推进工作监督检查,提高监督管理效果。

2、严格落实建设各方责任。“平安工地”建设推进工作,按照“建设单位主导、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督促检查”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负总责,建设单位要突出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发挥其现场管理直接、全面、约束力强的优势,根据各地区、各项目的特点,制定“平安工地”建设分类推进的总体推进实施方案、计划和部署,组织推进工作,将“平安工地”要求写进招标文件、纳入合同管理,建立考核奖惩机制,阶段分析推进工作,进行达标验收,确保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期安排、监督检查上狠抓落实。施工单位是“平安工地”建设推进的实施单位,要紧紧围绕“平安工地”建设的内容,编制推进计划,确定实施目标,细化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人,加强宣传,全面实施。保证工程所必须的各种资源配置和安全投入,确保安全机构、人员、设备、经费等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承诺履约到位,全面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监理单位要强化监理单位的从属责任,根据建设单位的总体安排和要求,严格开工、验收、安全经费审批等关口,对项目“平安工地”建设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监督管理要落实到位。推进“平安工地”建设,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把安全监管的重点落实到一线,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到基层。要大力加强现场督查工作,坚持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留情面,加大现场检查力度,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努力提高安全生产预控能力。

4、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总体保障能力。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本单位发展的总体布局,抓紧规划建立完善企业安全保障、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安全科技支撑、政策标准、应急救援、宣教培训等“六大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监管执法和群防群治、技术装备安全保障、依法依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应知应会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等“六个能力”。要针对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推进科技进步,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强力推行新型实用科技产品,促进安全设施装备更新改造,提高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生产水平。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力度,科学规范生产经营全过程,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预防管理、监控能力建设。

5、依法加强行政执法

以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效。要以提高执法效率效果为目标,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执法流程、执法标准和监督检查办法,搞好各部门、各环节的协调、配合和衔接,促进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要加强制度建设,把“打非”专项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得力方法和工作要求等上升为制度规范,把“打非”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的轨道,结合“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推动“打非”专项行动扎实、持久、有效开展。

标准化工地创建方案 第10篇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淮北市相山区拆迁安置房工程B标段

建设单位:淮北开元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合肥华祥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淮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徽亚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综合说明:本工程位于S202省道西侧、金和路北侧、曲淮路东侧。B标段住宅9.72万m2,公共建筑2.02万m2,9栋18F(B22#、23#、27#、31#、37#、28#、24#、18#、9#)2栋18-15F(B35#、36#),其中B23#、27#、31#、37#带负一层自行车库,一栋5层综合楼(B34#),预应力管桩承台基础,剪力墙结构。

二、创建安全质量文明标准化工地保证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领导机构:

组长(项目经理):
王洪杰

副组长(安全员):
李建华

组员(班组长):李祖安、赵冀

三、总体实施措施:

实施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是施工现场管理模式的新跨越,是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深化和发展,是保证施工安全的科学措施、治本之策。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包含着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相关人员行为标准化及施工现场设备设施标准化三个方面。从根本上改变建筑工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彰显出“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促进管理系统程序化,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队伍管理、工程监理、合同履行六大要素进行有机整合,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可以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使施工安全建立在科学可靠的基础上。

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图册》实施。

(一)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要进行封闭式管理,四周连续设置围挡,围挡、安全门应经过设计计算,必须满足强度、刚度、稳定性要求。设置门卫室,对施工人员进行胸卡式管理,外来人员登记进入。

2、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要硬化处理,道路要畅通并能满足运输与消防要求。各区域地面设排水沟和集水井。

3、施工区与生活区、办公区要使用围挡进行隔离。

4、现场大门处设置车辆清污设施。

5、施工现场设置五牌一图,明显部位设置安全标语、安全警示牌、人本化宣传标语、条幅、宣传栏等宣传形式。

6、建筑材料、机具、机械设备,要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设置,材料分类码放整齐,明显部位设置材料标识牌。

7、按环保要求设置防护棚。

8、施工现场要设置集中的垃圾场,建筑垃圾覆盖处理,生活垃圾封闭处理。

9、季节性施工现场绿化。

(二)临时设施

1、施工企业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规划,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淋浴间、卫生间、活动室、密闭垃圾站(容器)及盥洗间等临时设施。

2、饮水室使用铝合金材料设置。

3、临舍在夏季单独设置纱门、纱窗,食堂、储物间设置挡鼠板。

4、临舍设置标识牌。

5、相关制度牌。

6、宿舍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

7、临时设施的设置标准不得低于《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规定。

(三)安全防护

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设施。

2、安全防护设施应由技术人员设计并经审批后实施,搭设与管理责任应落实到人。

3、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钢管、扣件、安全网、密目网等构件,必须有国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

4、安全防护设施明显部位必须按规定悬挂安全警示标识牌。

5、未经现场安全负责人批准,严禁任何人拆改安全防护设施。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2、电箱、电源线等具备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

3、配电线路可采用架空或埋地,严禁沿地面明设。

4、总配电箱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分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在明显部位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

(五)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

1、脚手架必须编制脚手架安全专项方案,按照《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编制能够指导施工的搭设和拆除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

2、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采用φ48×3.5钢管;
扣件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脚手架的钢管、扣件要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并按规定进行检测。

3、脚手架内侧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水平面挂大网眼安全网。

4、搭设

(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2)每搭设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垂直度。

(3)严禁将外径48㎜与51㎜的钢管混合使用。

(4)小横杆伸出立杆100㎜

(5)脚手架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拉结,严禁刚性和柔性拉结混合使用。

(6)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7)密目式安全网要求在每100平方厘米的面积上,不少于2000目。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用水平安全网进行封闭,建筑物首层顶板处设置一道,以上每隔10米设一道,施工层脚手板下面也要设一道。

(六)模板支撑系统

1、模板工程要依据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

2、模板支撑体系统中的立柱支撑,立杆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3、模板支撑立杆应竖直设置,2米高度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

(七)起重机械设备

1、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具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并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安装队伍进行安装。

2、建筑起重设备必须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使用前,由施工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文明施工

I、场容场貌:

一 、围墙规划

1、施工现场围墙采用蓝色彩钢瓦2.5米高。

2、项目部设一个大门,门柱上书写蓝底白字标语:“创文明工地,建优质工程”;
中间悬挂“闲人免进”的安全标语牌。

3、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台,配备1.5KW以上的高压泵。

4、大门旁10米内的围墙挂“五牌一图”,五牌即:

①工程概况及监督电话牌;

②安全生产牌;

③文明施工牌;

④消防保卫牌;

⑤工程管理人员牌;

⑥施工平面布置图。

II、场具、料具管理

1、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置的堆放位置的应与施工平面图相符。

2、现场的砂、碎石应分类堆放,砌240×800cm围墙隔断堆放,管材、树杆、架板、模板、石料、散材等分类堆放,并挂设标识牌。

3、水泥罐挂设(1×h=300×200)产品标识牌,内容包括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产地、使用性能、出厂日期、材质合格证号、检验状态。

4、钢材按规格分类整齐,并挂设产品识牌(标识牌内容同上),加工的半成品应分门别类搁置在物架上。

5、现场材料库应设货架,分类摆好,挂设标签,库内整洁,行走道畅通。

6、施工机械进场安装好后,小型机具项目验收后,垂直运输设备,塔吊由公司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留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搅拌机、钢筋机械操作场、通道口操作点,进料口及其它按规范要求规定应搭设防护棚,每天使用后的机具应洗干净,做好日常保养,闲置设备立即保养退回基地。

Ⅳ、环境卫生:

1、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条例、细则规定。开工前办理噪音监测委托手续,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按《关于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中的有关条款,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各楼层、操作层的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
严禁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场回填。

3、施工现场男女厕浴、男厕浴8000×6000,地面采用防滑地板砖铺设。设置16个蹲位1000×16=16000,蹲位隔墙采用木隔断,周围墙采用白色面砖其高度为1.5m,浴室内设12个冲浴龙头。女厕浴设置2个蹲位,周围墙作法同上,其余的部分刷白。室外配置洗手池。

4、厕所卫生应设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冲刷清理、消毒,防止蚊鼠孽生。

5、项目部设置职工食堂、工人食堂;
食堂内周边采用白色面砖贴其高度1.5m,地面用防滑地板砖铺设。餐厅地面用水泥砂浆找平,厅内其余的部位采用白色添料刷白。

6、食堂内设置冰箱、消毒柜、灭蚊器等设备,安装纱门和纱窗及通风,排气,排污水设施。

7、食堂内应挂设《公司安全科与项目食堂签订的卫生管理责任》、《炊事员岗位责任书》、《食堂管理组织机构图》、《食品卫生法》。

8、炊事用具应清洁卫生、食品贮藏柜和菜饭应生、熟分开并有标记。

9、炊事人员应持证(健康证)上岗,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做到“三白”(白衣、白帽、白口罩),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操作,不赤臂、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炊事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炊事员和食堂管理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10、职工食堂配备面积为10m×6.5m,同时设有专用保温水桶,水桶加盖加锁并有标识。配置了垃圾桶(或垃圾篓子)严禁乱丢废物和剩饭菜。

11、食堂周围的场地平整、清洁、排污水畅通,定期灭蚊、灭鼠、灭菌、专人管理达到有关卫生规定。

12、宿舍内通风良好、电源线、电灯、插头均符合安全有关标准,每间宿舍照明灯炮控制在每10人用1个36伏的灯泡。

13、宿舍内日常用品要放置指定的地方整齐有序,衣物被裤折叠整齐,鞋类摆好,室外设置了晾衣区,不得在室内晾衣物。

Ⅴ、综合治理:

1、施工现场设置1个值班室,值班室面积3×2.6m,四周开设窗尺寸自定,值班室内挂设门卫制度牌,工地按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管理,设立专职保安人员,项目中每年年初应与公司安全科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劳务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2、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经常组织文明施工教育,并在安全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文明施工内容的教育,且有记录资料可查。

3、项目经理部应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有关公司的规章制度,增强法制观念,不得寻衅闹事,打架斗殴,严禁采取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杜绝刑事犯罪和违法乱纪行为。

4、项目经理部要主动与施工现场周围有关社区单位及居民搞好合作,积极开展共建文明活动,发挥文明窗口作用,树力良好的企业形象。

5、项目经理部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

Ⅵ、消防:

1、项目经理部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消防规章制度,由项目部经理、安全员专人消防管理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指导和培训义务消防队员,按照现场配置干粉灭火器和泡沫灭火器及消防水源,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建立消防档案。

2、施工现场布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语、标语牌,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用火作业区与建工程和其它区域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5m;
材料堆场和仓库区与建工程之间和其他区域之间不小于20m,临时宿舍距易燃炽易爆物品仓库不小于30m,距离高压线架空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m,乙炔发生器与一切明距离不小于10m,距离气瓶不小于5m,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接均应分开,不得放在一个室内。

3、宿舍、木工作业区、厨房、仓库、楼层、配电房、车间,按规范设置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灭火器配专人管理,定期交换药剂,项目部还应配备灭火砂袋3~5袋及消防水池。蓄水量2.4~6m3,木制品的仓库,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灯具。

4、高层建筑焊接作业点必须配备二台以上的灭火器及隔离措施。

5、采购与易燃易爆有关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按照有关消防规范库存,并将相关资料存档。

6、严禁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使用“三炉”即“电炉、火炉、煤油炉”,严禁在施工区及生活区乱拉、乱接及电器开关等。

7、凡施工现场操作明火作业时,必须在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申请,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操作,配专人监护,已防火灾发生。

8、未尽事宜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

Ⅶ、其他:

1、项目经理部设医疗保健箱、配备普通医疗、急救器具及药品:氧气袋、单架、2%红汞液、2%碘酊、70~75%酒精、3%双氧水、创可贴、纱布、药棉、云南白药、绿药膏、胶布。

2、病情严重,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3、生活区设置电视室、读报栏等娱乐性物所的设施。

(二)施工用电

1、支线架设

1.1 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

1.2 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1.3 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1.4 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

1.5 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2、现场照明

2.1 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2.2 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2.3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4 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
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碘钨灯固定架设,要保证安全。钠、铊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3、线路埋地敷设。

4、电箱(配电箱、开关箱)

4.1 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使用标准电箱。

4.2 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4.3 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

4.4 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极配合。

4.5 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零排地排齐全。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

4.6 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路专控;
总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

4.7 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4.8 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5、接地接零

5.1 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但不得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小于48mm2,一组2根接地体之间间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5.2 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接地或接零线截面最小不能低于2.5mm2多股芯线;
手持式民用电设备应采用不小于1.5 mm2的多股铜芯线。

5.3 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总、分包之间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2、新进企业工人须进行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教育;
工人变换工种,须进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册齐全。

5、安全检查: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6、班组“三上岗、一讲评”活动: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各类施工人员佩戴识别卡进入工地。

8、工伤事故处理:建立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认真做好“三不放过”工作。

9、“五牌一图”与安全标牌

施工现场必须张挂“五牌一图”:即

(1)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称牌,即工程概况牌;

(2)安全生产牌;

(3)消防保卫牌;

(4)文明施工牌;

(5)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

(6)施工总平面图。

施工工地必须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

(四)“三宝”“四口”安全保护措施

1 安全帽

1.1 安全帽购买时必须是国家或地方安全监督部门指定的品牌。

1.2 安全帽在按GB2812-81规定批量抽验时,如不合格,应再取双倍复验。

2 安全带:购买安全带时,必须按(GB6095-85)标准执行,出厂资料、归档。

3 安全网:购买安全网必须按(GB5725-85)标准执行,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其标准1cm×1cm目数为2000目以上。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范督促工人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 预留洞口

4.1 边长或直径在20~25cm的洞口,可利用混凝土板内钢筋或固定盖板防护。

4.2 60~150cm的洞口,可用混凝土板内钢筋贯空洞径,网格一般不得大于20cm。

4.3 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护栏,洞口下张安全网,按栏高1m设两道水平杆。

5 楼梯口

5.1 分层施工楼梯口应装临时防护。

5.2 梯段边设临时防护栏杆(用钢管)。

5.3 顶层楼梯口应随施工安装正式栏杆或临时防护栏杆。

5.4 临边防护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五)中小型机具

1、搅拌机

1.1 必须搭设防雨防砸操作棚,机体安装坚实平稳。

1.2 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罩必须安全可靠有效。

1.3 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

1.4 必须有良好的单独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1.5 搅拌机操作杆必须装有保险装置,进料斗应有挂钩及链。

1.6 搅拌机拉铲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2、木工圆锯

2.1 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和安全防护挡板及月牙罩。

2.2 圆锯要设松口刀(分料器)。

2.3 操作必须使用单向电动开关。

2.4 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4、手持电动机具

4.1 必须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

4.2 防护罩壳齐全有效。

4.3 外壳必须有效接地或接零。

4.4 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5、电焊机

5.1 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5.2 一、二次线(电源、龙头)接线处应有齐全的防护罩,二次线应使用线鼻子。

5.3 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5.4 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绝缘良好。

6、乙炔发生器

6.1 距明火距离应大于10m。

6.2 必须装有回火防止器。

6.3 应有保险链、防爆膜,保险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使用合理。

7、气瓶

7.1 各类气瓶应有明显色标和防震圈,并不得在露天曝晒。

7.2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距离应大于5m。

7.3 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回火防止器。

7.4 皮管应用夹头紧固。

7.5 操作人员应持有效证上岗操作。

8、水泵

8.1 电源线不得破损。

8.2 有良好的接零保护装置。

8.3 应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

(六)、塔吊(起重)

1.1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1.2 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1.3 作业前应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1.4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5 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6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7 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1.8 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1.9 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牢固后方可起吊。

2.0 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1 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2 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互米。

2.3 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2.4 通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2.5 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2.6 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2.7 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2.7.1(回)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至规定位置。

2.7.2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7.3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应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2.7.4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2.7.5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2.7.6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距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七)防火安全

1、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防火干部和专职消防员,建立防火档案并正确填写。

2、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订出教育训练计划和管理办法。

3、重点部位(危险仓库、油漆间、木库、木工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4、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5、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及宿舍,明确用火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6、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7、危险品押运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和审证,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

标准化工地创建方案 第1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单位的会议精神及文件通知要求,根据南平市质监局下发的《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的建设》的内容,结合我标段内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目标,树立生产与安全并行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强化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现场安全施工,构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全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使我标段内安全生产有序可控。

三、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开展,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转变工作作风,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确保实现 “零事故”的安全目标,为本标段工程施工能更好、更快的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活动内容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

对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内容及精神在项目部会议室组织学习,制定本标段“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及目标,宣布活动方案。

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文化开设“安全”专栏,主要宣传安全规章制度、防护技术及应急救援常识等内容;
同时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月”的到来,根据施工任务对全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把宣传工作推向高潮。

(二)、坚持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制度

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

对危险性一般工程由项目部安质部根据施工工艺内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牵头,项目部领导及各部室、各工区负责人参加,召开项目部方案会审会议,积极听取相关意见,归纳整理后,对方案内容进行修改,编制成更符合现场施工的安全专项方案。

项目部安质部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内容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由安全员实施现场专项监督。

(三)、加强对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项目部安质部根据施工任务编制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培训教材,利用项目部会议室对全员分批次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工序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要点、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常识等。

(四)、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每半月由项目部安质部牵头,项目部领导、各部室、各工区负责人参加,对施工现场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限定整改期限,各工区监督整改,安质部安排专人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复查时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列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同时对作业班组进行处罚,罚款计入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考核中。

专职安全员、电工坚持日常巡视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负责监督整改。坚持填写巡视记录,下月初上交项目部安质部,由安质部长对巡视记录的填写情况进行检查,对巡视记录填写较差的人员进行处罚,罚款计入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考核中。

坚持班前安全检查制度,司机在上班前按“安全检查提示卡”内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必须安排专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进行处理;
其它操作司机在交接班时应对机械安全使用性能进行检查,填写运转手册;
如有维修或保养项目,应如实填写保养维修记录。

(五)、实行全员安全生产活动

为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项目部施工安全精细化管理标准的推广,激励全员加强安全标准作业,确保现场施工安全有序进行,实现项目部“零事故”的安全目标,项目部决定实施全员(包括作业班组长及作业班组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活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根据项目部制定的施工安全精细化标准考核表对在安全大检查及日常检查等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进行扣款。

(六)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每天19:00由项目部总工在会议室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参加人员有项目部领导、各部室、各工区负责人、作业班组长,由各工区负责人布置明天的生产任务,各部室、作业班组长根据生产任务的安排进行人员分工及制定机械物资采购计划;
安质部对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整改措施。

每月底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对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工作中的不足,及时改进。评选出安全生产“优秀班组”,颁发流动红旗;
对安全生产工作较差的班组进行批评,并由作业班组负责人制定下月整改措施。

(七)严格落实安全专项资金保障制度

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落实安全专项资金的投入情况,做到专款专用,根据施工进度的安排编制年度投入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批。确保作业过程中各项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齐全,生产条件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八)全面推行 “晨训十分钟”活动

“晨训十分钟”活动是根据福建省南平路桥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推广的“班前十分钟”活动要求,结合项目部施工实际情况开展的每天在班前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活动,目的是引导、提醒作业人员规范作业行为以保障生命安全,不断改进。我项目部将全面推行此项活动,切实提高全体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及水平,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九) 充分发挥各级组织作用

开展党员安全屏障、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及群众安全监督员、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充分发挥各级组织优势,调动全员积极性,为活动开展献言献策,全身心融入到活动中来,保证活动全面推进。各级组织成员应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发挥主人翁的作用,把“平安工地”的创建活动推向高潮。

附件: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实施细则

(一)活动保障措施

1、制定本项目本项目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1)重大安全责任事故0案次;

(2)千人死亡率0.2‰以下;

(3)重伤率0.45‰以下

(4)机械事故损失小于机械设备净值的2‰。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市高指、总监办要求及集团公司管理规定,项目部自进场即针对苏嘉杭高速吴江互通改建工程实际情况成立了上至项目部,下至施工作业班组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同时编制了21项安全管理制度。

3、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到人制度,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下设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队伍配兼职安全员。项目部制定了各级部门、人员

的安全管理职责。

(二)、安全生产策划

我部主要安全工作难点有:

(1)安家渡大桥横跨鹰厦铁路;

(2)路基、桥涵施工需进行严密的交通组织设计和严格的责任措施;

(3) 安家渡村庄的拆迁。

(三)、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

对特种作业人员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结合市高指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进出场情况进行登记,所有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并在上岗前进行岗前培训。

(四)小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针对施工使用的钻机、压路机、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推土机、运输车等中小型机械设备进行登记管理,并在进场前检查出厂合格证、年检记录及驾驶

人员操作证等,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方可进场作业。

(五)、应急预案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项目部制定了总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多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以及多种现场应急救援措施,指定专门车辆、专门人员、专门物资、定点医院,进行抢险医疗针对各种险情启动应急预案。

(六)、安全活动

(1)项目部每月开展安全例会,对现场施工各班组进行上阶段安全总结、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记录。

(2)对所有进场人员实行实名登记,登记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籍贯、进出场日期。对各工种新进场、转岗、复工工人开展相应安全培训教育。

(3)安全技术交底实行技术交底度,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思路开展技术交底工作,确保所有安全技术交底交到每一个现场工人手中。使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到每一个参建员工,形成项目、班组齐抓共管的局面。

(4)施工过程中实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在使用奖金鼓励安全管理同时,也同样约束参建员工在合理的、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各项工作

(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为规范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在萌芽状态消灭,项目部制定了《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制度》。制度规定,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在各自区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规现象进行制止,并视情节予以警告、罚款或奖励。

1、行为方面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的考核。

(2)强化安全责任制、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的落实。

(3加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4)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5)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方案,严格审批制度。

(6对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监督检查。

2、现场实体方面现场实体方面现场实体方面现场实体方面

(1)工地食堂、职工宿舍、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害物资或材料、设备仓库等重点场所的环境条件、消防设施的配备与使用管理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现场焊接作业现场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资、是否满足焊接条件等。

(2)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

主要依照我部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与登记备案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对施工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和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对执行施工起重机械初始登记和使用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严禁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施工起重机械在施工现场使用;

—对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保安全。

(3)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临时用电、拼宽段施工、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挂篮施工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在施工前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安全技术与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三宝”防护产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配备与使用情况。

(5)施工现场预留洞口和临边的防护情况。

(6)临时用电的安全状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系统要求布设,外电防护、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符合要求,临时用电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标准化工地创建方案 第12篇

为促进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化施工水平,规范质量创优活动,鼓励施工企业创优争先,现将《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等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宣贯培训

各县(市)区质监站、站内各科室、各施工单位应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对《实施办法》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xx,以下简称《评价标准》)进行宣贯,领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掌握市优质结构工程和省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标准、申报程序和施工质量评价方法,为切实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好技术准备。

二、明确工作任务,履行监管责任

1.各施工企业应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工程质量科学管理,构建施工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落实质量责任,规范项目质量行为,按要求对企业承揽的施工项目开展施工质量评价工作,并尽快组织创建样板示范工程,发挥样板示范作用,强化激励与约束措施,有效预防和治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企业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

2.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实施办法》及《评价标准》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工序质量管理,在项目全面开展施工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创建和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要求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我评价,以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化施工水平,减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

3.各县(市)区质监站、站内各科室要在辖区内全面推行施工质量标准化工作和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对项目质量评价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省级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市优质结构工程的实体质量、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核查。

4、全体质量监督人员要将该项工作纳入项目质量监督计划按要求督促所监督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施工质量标准化工作,对所监督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展施工质量评价,参与对省级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市优质结构工程的实体质量、现场标准化示范工作实施情况的核查工作。

三、明确工作程序,全面推行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

1.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制订质量目标,进行质量标准化工作策划。

2.“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分三个申报阶段,第一阶段是工程实体进入主体施工30%前;第二阶段是主体结构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可同时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第三阶段是具备竣工预验收条件后,可同时申报“省级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3.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人员应依据《评价标准》,对建设工程项目按照地基及桩基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等五部分进行施工质量评价,各申报阶段的施工质量评价不少于三次。

4.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专家依据《评价标准》,对建设工程项目按照地基及桩基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等五部分进行施工质量评价,各申报阶段的施工质量评价不少于二次。

5.符合《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实体进入主体施工30%(房屋建筑按总楼层数,市政基础设施按主体工程量)前,施工单位向各县(市)区质监站、市站各质量监督科申报初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6.各县(市)区质监站、市站各质量监督科组织收到施工单位初次申报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评价,符合条件的,将其确定为市优质结构工程及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项目,建立创建档案并及时录入省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按规定实施动态监管和按阶段组织动态评价,在申报项目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悬挂“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创建示范工地”公示牌,注明投诉电话或其他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7.每年的5月1日和11月1日前,施工单位向各县(市)区质监站、市站各质量监督科提交“市优质结构工程”及“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申报材料(含申报及推荐核查资料电子档,光盘或U盘均可)。

8.各县(市)区质监站、市站各质量监督科对申报材料和施工质量和现场实施情况进行核查打分后,符合要求的,按照申报项目的打分、排名顺序,填写核查意见和《年半年创建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项目汇总表》,于每年的5月10日和11月10日前,向市质监站技术科移交“市优质结构工程”及“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相关申报材料。

9.市质监站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抽查,对全市申报“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进行统一汇总,填写《年衡阳市半年创建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项目汇总表》,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考评表》上签署推荐意见,于每年5月15日和11月15日前上报省质安总站申请复查。

10.第二阶段的“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结构质量评价为优良的项目,市质监站报市住建局审核批准并公示7天后,行文公布为“市优质结构工程”。

四、奖优罚劣,建立施工质量创优激励机制

1.凡未获得“市优质结构工程”及“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申报评审市、省级及以上的工程质量奖;并定期对未开展施工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示。

2.“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项目将享受市政府有关省、市重点工程的优惠政策待遇;项目施工质量标准化创建情况将列入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加分项目,按年度分别统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项目,每个项目每次加0.5分;“市优质结构工程”项目,每个项目加1分;“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项目,每个项目加2分。

3.被评为“市优质结构工程”、“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项目,市质监站将在有关媒体上进行表彰,并对项目施工单位、施工项目负责人予以资金奖励。

4.对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专项治理效果明显的企业,将优先推荐局、市、省级评优评先,并列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免检单位。

标准化工地创建方案 第13篇

国通嘉苑1-10#楼工程为砖混结构工程,建筑面积22752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民用住宅,六层带阁楼,建筑总高度19.27米。工程建设单位为青岛建设集团国通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青岛海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青岛建银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承建单位为青岛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类别为Ⅳ类,计划工期240天,预算投资1543万元。安全生产争创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示范工地。

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是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工程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肃认真的执行《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评定》,《山东省建筑企业施工现场施工管理考核标准》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及青岛市建管局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严格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保护",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强化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开展"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实现。

一、组织领导

领导重视机构安全责任目标落实。项目部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驻工地代表,是建筑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是协助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安全员负责各安全问题的检查和落实,各管理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责任。在一些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方面,项目经理要重点落实,实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制度,每周的安全生产例会项目经理要亲自主持,项目部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增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安全责任目标的落实。

二、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管理,项目部始终把对工人的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作为安全生产的重点来抓,特殊工种操作工人的持证上岗率达到主管部门要求,充分利用职工夜校、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标语等宣传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工人进行三级教育,使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为提高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目标规范化及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项目部从事管理工作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参加任职资格的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

三、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为确保安全生产,施工现场按"一标、五规范"及省市有关部门关于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措施逐项落实。本工程全部使用经市建管局安监站备案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及防护用品使用设置规范有效。集团公司领导每月进行月度安全大检查,对查处的隐患,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项目部将隐患整改报告反馈至集团公司安全处,在当周的生产会议上,利用多种形式分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情况,表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符合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的组织和个人。集团安全处就整改情况到工地进行不定时复查,凡整改仍达不到标准及规范要求的施工现场,要在每周安全生产会议上通报批评,并执行海川建设集团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部在日常的安全生产施工过程中,坚持安全生产零工作法,在布置生产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专职安全员坚持安全生产的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特别是对各危险源定时检查与不定期巡回检查,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及隐患,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限期整改,做到边查边整改,以防为主,有效推动安全文明施工的落实。

四、争创"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

广泛深入的开展"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实行全面动员全面落实,加强工人的思想道德教育,重点搞好"两型五化"和施工安全措施建设,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施工现场围挡

按照青岛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的要求,项目部对工地实行封闭管理,全部采用建管局备案的彩钢板进行围挡,围挡高度2.5m,围挡长度约为1500m,并实施美化、亮化;
施工现场设置金属电动大门;
门头处设置青岛海川建设企业标志;
施工现场大门处设置施工标志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等;
施工现场大门口处设置门卫室,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建筑物施工防护

工程施工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安全密目网封闭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封闭高度保持超出操作层1.5米,密目网使用青岛市的备案产品。密目网绑扎在脚手架内侧,全部使用标准材料进行绑扎。脚手架杆涂刷成黄色漆,防护栏、安全门及挡脚板涂红白相间油漆。

3.现场临建设施

施工现场临设全部采用建管局备案的彩钢板活动板房进行搭设。包括办公室、门卫室、会议室、娱乐室(职工夜校)、卫生室,另设职工食堂、厕所、淋浴间各一处。施工区现场设饮水室、吸烟室。施工现场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及时更换宣传内容,并有防雨及美化、亮化措施。工地现场设置消防平台,内置消防桶、消防砂、消防锹、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设有消防砂池和消防水池。

4.场容场貌

现场施工人员佩戴胸卡,管理人员统一着装;
施工现场按照平面图划分为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建筑材料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设置稳定坚固、整齐有序的标志牌;
施工现场道路、办公区、材料加工区和生活区用混凝土按要求进行硬化,并设有通向各大分区的标识牌;
施工现场大门处设置洗车池,保持进出车辆的清洁,避免行驶途中污染道路;
场区垃圾分类存放,建筑垃圾设围栏,并以密目网封闭,生活垃圾设密闭容器,有毒有害等废弃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存放,并做到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施工现场根据规定设置"灭鼠笼",并设专人负责投放药品;
按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绿化美化,施工现场内绿化和净化面积达到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的有关要求;
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奖罚制度。并具体落实到个人。

五、做好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保护工作

开展"粉尘污染、污水污染、噪音污染"的专项治理工作,项目部将保证施工现场周边的环境保护纳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重点进行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建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以及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散煤、型煤、木柴、焦炭等污染性燃料;
污浆、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城市的污水管道;
合理安全工序,做到不夜间施工扰民;
建筑垃圾日产日清;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的治理杜绝,提高安全文明责任目标的管理水平,提高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环境保护。

六、做好工人工资的支付工作

根据青岛市资关于支付工人工资的相关规定,项目经理是解决工程工人工资拖欠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在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工资拖欠问题及民工上访问题项目部非常重视,设专人进行协调解决,做到矛盾不上交,对出现的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全力打造一个和谐文明工地。

以上是我项目部在创建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中所做的一些工作,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感谢各位专家领导莅临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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