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管武装工作思考

姚正荣 缑占杰

内容提要:党管武装是我国国防领导体制的根本,是地方党委政府担负的军事工作职责和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新时代推进强国强军大业,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管武装工作。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国动委、军事机关职能作用,确保党管武装落地落实、高质高效。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的军魂和命根子,永远不能变,永远不能丢。党管武装是我党我国我军优良传统和特有政治优势,是党中央赋予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是加强国防动员建设的定海神针。新时代,我们党立起听党指挥新标准,擘画强军兴军新蓝图,作出国防动员建设新部署,这些都对党管武装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要求,必须大力加强和改进党管武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法律,地方党委政府肩负管武装的主体责任。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把坚持党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实行军委主席负责制写进党章,既为地方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军委主席负责制,有效履行党管武装主体责任提供了根本遵循,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然而,在日常工作中,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对主责主抓党管武装“不来劲”,导致基层党管武装意识淡化、地位弱化、工作虚化。目前,党政领导“挂名虚征”不在少数,有的无视规矩搞任性,落实政策规定打折扣,解决实际困难凭感情,参加重要活动看心情;
有的不懂不会,认为平时开个会,偶尔露下脸,适当给点钱就是尽责,对政策规定不学习,对重要问题不研究,对经常性工作不过问。有鉴于此,必须遵循意识决定行动的规律,采取加强理论武装、强化教育引导等方法,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党管武装的主体责任,引领党管武装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学习培训明责。把党管武装基本理论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武装例会等搞好培训,安排专题全面系统学习党的军事理论,特别是习近平强军思想和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及时把习主席的声音传到位,把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意图理解透,真正使地方党委政府把强军兴武的使命扛在肩,切实做好党管武装工作,践行维护核心看齐追随的政治要求,防止对党管武装出现误解曲解、影响和削弱这一根本原则效力的现象。

二是教育培塑强责。积极推进国防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利用国防教育日、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时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国际国内安全热点事件适时开展安全形势和时事政治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和“无军不安”的观念,正确认识“富国与强军”“战争与和平”的关系,切实强化抓经济不忘固国防、搞建设不忘兴武装、居平安不忘强战备的使命责任。

三是仪式感化履责。规范第一书记、国动委(武委会)主任、基层武装部政治教导员和专武部长等党管武装“第一责任人”任职程序和履职标准,采取军地联合任前谈话、联合宣布命令、联合召开述职大会、联合评选表彰“党管武装好书记”“国动委(武委会)好主任”等办法,以庄重的仪式增强地方党政领导抓武装建武装的政治荣誉感、履职责任感和主动性自觉性。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在新时代的基本治国方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军委主席负责制,从组织上和制度上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实现了军队领导体制法治化,这是我国作为法治国家对军队领导体制和领导方式的本质要求。反观当前地方党管武装工作落实情况,现行制度机制只有原则性要求、缺乏系统具体的刚性约束,致使工作落实靠感情协调,处于因人而变之状,呈现冷热无常之态。少数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履行不明显,军事机关主抓主推“一头热”,考核考评军事机关唱“独角戏”,军地职责倒挂的现象客观存在。有鉴于此,必须坚决贯彻党的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大力强化党管武装的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不断健全完善党管武装制度机制,坚持依靠制度机制保障党管武装工作有序有效落实、不断提升质量效益。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目前,对党管武装工作,党和国家还没有一个专门的法规文件作出全面统一规范,现行很多政策层面的要求都分散在不同的文件制度规范中,各地传统做法很多,执行标准不统一,缺少刚性规范。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军战略中,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应从抓好顶层设计着手,从国家制度层面进一步明晰地方党委政府的主责职能,切实解决党管武装原则性要求多、刚性规范少的问题,真正使党管武装工作由“软指标”变成“硬任务”。

二是完善运行机制。总的看,由于国家现有党管武装制度原则性要求多,实际操作运行缺抓手,一些地方“需要经费靠协调,解决问题凭感情,重要建设临时定”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地方甚至居于主流。因此,在国家统一具体的政策制度出台前,各地对上级有原则规定但没有明确具体组织形式、评价标准、方法途径的一些制度要求,要尽快结合实际予以补充完善。特别是对双重领导、双向兼职、党委议军、述职考评等基本制度,要抓紧出台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确保党管武装能到底到边有效运行、全面落实。

三是从严考评督责。将党管武装工作纳入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内容、纳入党委督察工作范畴、纳入“双拥模范城(县)”评比,作为主要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对各级执行党管武装制度、履行党管武装职能、落实党管武装工作情况,要从上至下组成军地联合考核组,或纳入地方人大执法检查范围,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评情况拉榜排名、军地通报,年底述职讲评集中公示。考评不称职的严肃约谈、限期整改,督促和激励各级自觉把武装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从制度层面解决好落实党管武装“随意性”的问题。

成立议事协调机构以促进工作落实,是行之有效的科学工作制度机制。为有效落实党管武装制度,1994年党中央、中央军委从国防动员和人民武装建设的特殊性出发,自上而下建立由党领导的、由党政军和其他有关方面领导参加的多元化议事协调机构——国防动员委员会。从实践看,依靠现有国动委体制协调落实党管武装工作,推动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仍存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不健全、与平战结合战建一致不相适应的现实问题,不能有效满足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国家安全需要。有鉴于此,必须对现有国动委体制机制作出适当调整改革。

一是国动委机构组成全覆盖。目前,省以下各级国动委第一主任由地方党委书记兼任,主任由行政首长担任,副主任由地方党政少数副职和省军区系统主官担任,委员由部分地方党政机关部门领导和省军区系统副职及机关领导组成。一旦有动员需要,很多任务还需要通过协调国动委以外的领导和部门才能落实,既不便于统一领导管理,也不便于快速高效运转,容易造成工作推诿扯皮,甚至贻误战机。因此,应该将地方党政副职领导和所有党政机关部门全部纳入国动委领导机构,做到平时分管什么,战时动员就负责什么,实现领导力量“一盘棋”、动员潜力“一门清”、战时动员“一个令”。

二是国动委工作机构实体化。目前,国动委下辖各办公室都挂靠在地方政府相关局办和军事机关,除人防办外,组成人员绝大多数是兼职,且变动频繁,平时开会或演练临时凑人数、找人顶替现象比较普遍,与战时要求格格不入。应按照以战领建要求,让国动委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均按照“一岗双责”(既负责经济发展,又负责战时动员)要求履职,使国动委职能由“虚”变“实”,成员单位既是抓平时国防动员建设的职能部门,又是完成急时和战时动员任务的主责机构,从而实现国动委成员单位平战职能无缝对接。

三是国动委主责职能不缺位。目前,地方武装工作——国防动员、兵员征集、国防教育等,普遍陷入一个困境,就是凡是涉军事项都由军事机关牵头主抓,甚至“单打独斗”,往往效果不甚理想。究其根源在于,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是一个寓军于民的工程,所需人财物等各种要素均在地方,省军区系统“大包大揽”与实际能力不匹配,即使用尽浑身解数也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只有真正让国动委主责职能归位,让国动委领导和成员单位明责主抓、各司其职,才能有效调动一切资源服务国防建设,实现支援保障打赢目标。

依据我国国防体制,省军区系统的性质是军地双重领导下的地方军事指挥机关,是地方党委军事部和政府兵役机关,是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党管武装的直接依靠力量(不能直接通过地方单位组织实施),是确保党对武装工作实施绝对领导的重要制度保障。在新一轮军改中,习主席亲自决策成立军委国防动员部领导管理省军区,赋予省军区系统在贯彻落实党管武装制度要求上更大的责任,其深层次考量就是通过这样的形式和制度安排,把党管武装的根本要求和制度传承下来、发扬光大,确保地方武装工作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也就是说,发挥省军区系统的职能作用,是实现党管武装的根本路径;
只有发挥省军区系统的职能作用,党管武装才能得以落实。对此,军地双方都要有清醒而深刻的认识。地方党委政府要大力加强对武装工作的领导管理,为省军区系统履行武装工作职能任务创造良好环境。省军区系统必须准确把握自身肩负的使命任务,把发挥地方党委政府军事参谋作用、发挥军事专业优势特长抓武装建立在高度自觉之上,确保党管武装不折不扣、高质高效。

一要发挥维护核心巩固政权的支撑作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用军委主席负责制统领党管武装工作,把“请示报告、督促检查、信息服务”三项机制落实到党管武装工作全领域全过程。对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的决策指示,必须及时传达至同级地方党委政府,督促抓落实;
对辖区内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的重大事项,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上级军事机关,做到闻令而动、听令而行。发现有损中央权威或影响政权稳定的情况,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坚决维护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权威,坚决确保基层政权稳定。

二要发挥动员备战保障打赢的主导作用。遵循动员备战寓军于民的属性特征,聚焦战场和市场两个环境,兼顾军队和地方两个全局,扎实抓好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一方面,要着眼自身职能定位,科学谋划,苦干实干,开拓创新,确保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年年有亮点,年年有突破,年年有发展。另一方面,要自觉融入地方经济建设大局,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抢险救灾、维稳处突、脱贫攻坚等工作中当先锋、打头阵、立威信,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营造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要发挥协调军地推动工作的服务作用。发挥双重领导、双向兼职的制度优势,与地方党委政府加强沟通、密切关系、增进感情,更好地推动党管武装工作落实。要加强向第一书记和国动委主任请示报告,积极主动当好党管武装参谋助手,通过强化党政“一把手”党管武装政治责任意识,积极为武装工作解难题办实事;
要依靠政策法规,围绕落实工作任务,做好与地方党委政府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提出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合理化意见和方案,积极争取理解支持;
要积极发挥驻军牵头协调作用,识大体、顾大局,把驻军部队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协调地方党委政府认真研究解决,切实把党管武装成效延伸到辖区驻军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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