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实验小学活动检评细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第一实验小学活动检评细则,供大家参考。

第一实验小学活动检评细则

 

 第一实验小学 活动检评细则

 1。

 、班队活动。每天上好晨会、每周上好班队会和养成教育实践课、每月开展好一次主题活动,做到有备课、有记录、有主题、形式多样、保质保量。否则,视情况扣 1—3 分。

 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或认真开展上级要求组织开展的活动,视情况每次加 1—3 分。

 2 、文体、科技活动。积极为学校广播站投稿,量多质优;积极开展校园歌曲传唱、经典诵读、读书读报等活动,队报队刊征订、利用好;科技教育活动开展好。视情况加 1—3 分。

 3 、上报材料。不按时交班(队)活动记录表或其他学校要求报送材料者,每次扣 1——3 分。

 4 、好人好事。学生有拾金不昧、助人为乐、品德高尚者,经学校认定后,可酌情加分。

 5 、自主管理。班级学生通过竞聘承包学校自主管理项目,可享受适当加分或浮动星级的奖励。

 6 、文化建设。班级文化建设符合学校要求,并积极创设富有班级特色的文化氛围。视情况加 1——3 分。

 (以上为周统计加减分)

 7节 、班级参加学校体育节(运动会)、知识竞赛(抽测、期末考试)、艺术节(文艺汇演)、科技节(科技竞赛)等活动比赛,一、二、三

 等奖(或前三名),分别加 3 分、2 分、1 分;学生个人所获奖(指不评集体奖的活动)分别加 0.5、0.3、0.2 分。

 8 、学生个人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团队、文化、科技、艺体等活动竞赛中获奖的,国家、省、市、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给班级加 5(4、3.5)、3(2.6、2.4)、2(1.6、1.4)、1(0.8、0.6)分,同一奖项按最高成绩赋分;班集体获奖的加倍计算。

 9 、学生个人在各级报刊杂志发表作品的,国家、省、市分别加 2分、1 分、0.5 分。

 10 、班级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管理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扣 1——3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降星或者取消当月班级考评成绩,情节严重者取消学期工作量及评优树先资格。(以上为月统计加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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